校园文学选修:第二章 校园文学鉴赏的途径 第一节 短篇作品抓个性
第二章 校园文学鉴赏的途径
第一节 短篇作品抓个性
大千世界,浩如烟海,林林总总,不可胜数。为了认识世界,不使头脑里混沌一片,我们都要抓每一样事物的个性特点。鉴赏文学作品,正确地把握其艺术特点,使之成为自己能够享用的精神养料,从而转化为自己的文化素质,就必须得抓个性。
什么是作品的个性?作品的个性就是突出的特点。作者创作时为了写得与众不同,让读者觉得新鲜,为读者所喜闻乐见,总要写出鲜明的特色来。否则,这个作品就是失败的,就不为读者所喜欢,一般情况下,就很难在纸质媒体上发表出来。
先以课文《一个人的遭遇(节选)》为例。高中生阅读时,可以主要抓住人物的口述语言反映人物心态这一鲜明特点。
小说采用主人公言说、作者化身为听故事者的叙述方式,不但不同于通常的小说描述,而且现场感非常强。更重要的是在(整篇小说二三万字)不很长的篇幅里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完成了人物形象的塑造。如果像作者《静静的顿河》或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的叙述方式,这篇小说可能会写成几十万字。此其一。
其二,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言为心声。就节选的课文来看,语言直接反映了人物的心态和性格。如写到第二“悲”时,主人公说:“我没有哭,我的眼泪在心里干枯了。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我的心才痛得那么厉害吧。”“我在远离故乡的德国土地上,埋葬了自己最后的欢乐和希望。”这些话,直接说出了人物痛苦、迷惘的心态(课文中虽没有正面展开描写,但可以想象可能是因这种“迷惘”而“不久……复员了”)。正是这种痛苦与迷惘,使得主人公的形象摆脱了概念化,展现出既坚强勇敢,又悲戚脆弱的复杂性,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使读者觉得亲切可信的人。课文写到认儿后,有这样几句话:“夜里,他睡熟了,我一会儿摸摸他的身体,一会儿闻闻他的头发,我的心就轻松了,变软了,要不它简直要被忧伤压得像石头一样了……”真切地说出了一个绝望的父亲怎样又产生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如果不是这样由主人公直接表白,作者不知要花费多少篇幅才能描清楚,写明白。
下面,让我们再以2005届沈燕鸣的散文《肤色问题》(刊《五彩螺》总第13期)为例,谈谈怎样抓作品的个性。
【示例一】
肤色问题
2005届 沈燕鸣
我几乎没有一天不被声名所累,这皆是我皮肤的颜色的贡献。人们通常不知道我的名姓,但我保证很多人都会依稀记得有一个跌进煤堆里也找不出来的活物出没在图书馆、食堂、办公室。“沧海桑田从未白,斗转星移永一色”,这就是我了。
但我也有过洁白的历史。年轻的时候烫个卷发,混在小女生堆里抓不出我。后来,岁月终于将我染成锅底般黑。如此,我更深切地感到时光的力量,不仅催人老,还催人黑,威力无比,举世震撼。另外我的名字中有“燕”字,很宿命地继承了燕子的多嘴与黑。名字是我外公所赐,他真有远见卓识。老年人往往智慧有先见。这一点,吾与吾友王士丰意见一致。这是我们之间少有的合拍,极为宝贵。
初中时,语文教研组的老师跟我挺熟,一次他们竟在我面前评选年级里谁最黑。我班主任说:“应该是沈燕鸣了。”不料旁边一个年长的老师见过大世面,说:“
刘舒其人,江湖人称“黑山老妖”,喜欢光着膀子半裸奔、打篮球。功夫不负有心人,后天勤奋能补先天之拙,他自我锤炼成像刚出土的文物,一身黑光璀璨,是古董店老板喜欢的类型。刘舒的存在,对我是个极好的教育,让我感叹山外青山楼外楼,黑中自有黑中手,做人不要太骄傲。
有段时间,我一心想增白,窝在家里做隐士,不见天日。友人指点我去买石灰粉,我心里暗想,他真活学活用了马克思的教诲:物质的力量必须用物质的力量来消灭,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意思是心里的不快、嘴上的怨恨皆不如拿石灰粉来真干实在。我怕增白不成反增破财之痛,未允。新近看了李敖《长袍心理学》里头的一段话:“长袍成为我个人的商标,历史已久,不但传之于众口,而且形诸笔墨。香港出版的一期《大学生活》里,某君列举台大四怪三丑,而怪丑之尤就是‘长袍怪’,好像长袍就是我的化身一般。事实上,若论台大声名显赫的人物,除钱校长外大概就是我了。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没见过‘文学院那穿长袍的’,除非他是瞎子,可是瞎子,也得听说过李某人,除非他还愿意做聋子。”顿时释然。想长袍是李敖的商标,黑便是我的品牌。其实黑成为我的品牌也由来已久。初中时跑4×100m。我与我班另外“三黑”参赛。在检录处其他班齐声笑骂我们“四只黑鬼”。不想我们魑魅魍魉四小鬼跑得奇快,勇夺第一。于是我们被敌手遗忘了姓名,“那四只黑鬼”成了名号,成了品牌。进了一中后,我发现数位与我有一面之缘的人都记住了我的名字,大概品牌效应太强了。
一中图书馆里有个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对我的肤色大为好奇,不止一次地巧妙问我为什么这么黑,引得与我同行的同学大笑,然后他很巧妙地替我回答说这是我的本质属性。另外一位可以算作我师长级的人物,对我说:“男孩子黑点好,可以给女孩子安全感。”我这才晓得黑色还有如此妙用,不仅在晚上可以充做保护色,还能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这是个很高的档次了。承蒙上天错爱,我成了一中校园里的一道风景线,我至今未参透上天如此错爱的个中缘由,而我也不汲汲于此。但文人有个恶习,遇上芝麻大的事也要写成文章,于是本文隆重登场。
简析:
有专家对这篇文章点评说:“感悟切切,真人,真文!”编者录用这篇文章,就是抓住了“感悟切切”这个特点。“切切”就是深入深刻独到。这篇文章有哪些独到感悟呢?
就是作者对自己的黑欣然接受,津津乐道。社会上,众多奶油小生精心呵护自己的小白脸,正视很多人不敢正视的问题,这本身需要大智大勇。作者深悟黑到极处就是美到极处的道理。俗话叫“黑里俏”。作者的黑引起了老师的格外关注。“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对我的肤色大为好奇”,“师长级的人物,对我说:‘男孩子黑点好,可以给女孩子安全感。’”因而将自己出奇的黑视为耀眼的明星的特质。这些都是与众不同的感悟。
通过记叙这些与众不同的感悟,展现了“真人”品格:幽自己一默,热爱造化所赐的一切,坦然面对奶油小生避之惟恐不及的黑,毫无烦恼之心,从而能够多角度地享受人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成绩优秀。作者后来的成长,完全符合了一个“真人”的发展规律。
作者遵循的是“我手写我口,我口言我心”作文诀窍。思想占上乘,题材取独到,文章的个性就呼之欲出。文章的结构如风行于水上,自然成“纹”(文)。开篇概写黑,紧接着笔势一宕,与曾经的白相对照。然后荡开一笔,记叙初中
优秀作品就是这样,首先要有独特的思想内容,用尽可能完美的形式反映其思想内容。
【示例二】
五彩缤纷的日子
——就这么一路向前
2008届 庞鸿
朋友问我,你知道朴树吗?
我的脑海中勾勒出一个人的样子,瘦,头发参差不齐,眼神抑郁,声音忧伤。我说我知道,但我不听他的歌。
我的朋友笑了,她说:“我知道你只听古典音乐。”但是他有一首歌我很喜欢。
是什么。
Colorful Days.
Colorful Days?
是的。五彩缤纷的日子。
因为朋友的介绍,我去买了朴树的专辑,生如夏花。只为了那首《Colorful Days》。
原本在我的想象中,这首歌的画面也应是五彩缤纷的,但事实上,只有灿烂阳光下的公路和人的阴影。金色和黑色。
于是,那些原本设想好的各种色彩耐不住寂寞,纷纷地跳出来。各种各样的颜色,它们不停地在我的面前旋转,欢快得仿佛在参加舞会。
朴树的歌声,终于淡下去又淡下去了。
从我开始认识色彩的时候,我就喜欢红色。
很热烈的颜色,喜气洋洋。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喜欢它,那时尚年幼,也没有爱憎分明。许是我的名字里有“红”的读音,许是父母向我灌输“红”的美好,反正当别人问起我喜欢什么颜色时,我总是很自然地大声说,红色!我以为这就跟名字一样,是不会变的罢。
那是我最无知的年龄,我也实在无法回忆我当时为什么而哭,为什么而笑。我只知道我生活得很快乐,长辈的宠爱,生活的富足,内心的单纯,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悲伤啊。我依稀记得那时的笑声,清醇甘甜,带着红颜色中那种躲也躲不掉的明亮。
稍年长些,我毫无感觉地变了心。我爱上了粉色,淡淡的,洋溢着小女生的感觉,看着都仿佛能闻到樱花的味道。
虽然我那时仍然毫无修养,总是没有节制地大笑。但也些许懂了点事,能够讲人鱼公主的故事了。心里仍然是柔弱的,看到故事中心爱的人死去会悲恸地哭。渐渐地,去商店买东西总爱挑粉色,还要求母亲用粉色的头绳为我扎头发。
但我的头发一直未能留长,房间的墙壁上却留下了那时吵着要刷的粉色。
小学的时候,爱上那些很凛冽的颜色,蓝色,还有银色。
事实上我的小学时代充实又幸福。成绩优异,老师喜爱。当着各种各样的学校干部。请想象一下吧,这样一个小姑娘,手臂上佩着杠杠,口齿伶俐,指手画脚,应是充满了自信和洒脱。
但我偏偏要去喜欢那些寒冷的颜色。我和朋友一起读那些悲凄的故事,听那些感伤的音乐。心中沉淀了那么多悲剧性的思绪,变得多愁善感和恍恍惚惚起来了。那时爱这样一句话,复数的blue便是单数的忧伤。
当我现在远望当时的自己时,也明了地看到了那时已有的压力,学业上的,朋友中的,父母间的,甚至对某个男生抱着可望而不可即的好感。那时是隐隐的。许许多多事在我的梦中闪过,幻化成一片氤氲的蓝色。
上了初中,突然无法自拔地迷恋上黑色。那种迷恋,我已无法用言语来描述了。我买黑色的本子,和黑色的单薄风衣。我有时凝神望着《圣经》那黑色的封面发呆,想挖掘它高贵的神秘,直到眸子里一片黯然,脑子里空晃晃一片。
以至于到现在,我还对这种颜色抱着淡淡的好感。
那段时间,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看了一部又一部的电影。那些书都是很寂寥、荒诞的封面,里面的文字冷漠而颓然。还有那些无声的电影,下面打出一行行白色的字幕,好像一滴又一滴打在窗幕上的雨珠。它们悄无声息地潜入我的心灵,在那里涂上一片黑色。
那时的学校已像社会一样复杂。虚假的微笑,中伤的话语,反复无常的表情,看似亲密的朋友之间也许会有欺骗,都为了自己的学业和利益。更不用提那些勾心斗角和潜藏着的阴谋。也许我曾经所生活的地方太过单纯,也许我被保护得太好了,反正,我难以适应那种灰黑色的虚伪。偶尔孤独地流泪,之后我感到我的心里长了硬硬的痂,保护我,刀枪不入。我爱上黑色是因为它比灰黑色更深。保护是本能。于是我总是表情冷漠,双手插在口袋,胸腔里是穿着盔甲的心,孤傲地游走在校园。
那段时间真是很可怕的。有亲爱的人死去,有知心的人远离。我身边的镁光灯“啪”地关掉了。留下那片黑暗。我只有在那片不透光的黑色中,哼着给自己听的歌,寂寞而优美地舞蹈,舞蹈。
现在。
我很清楚,现在的我定是不像年幼那么单纯了。那应该是好事,否则会被伤害。但我的心里是很平静了,如狂风之后的海面,该沉淀的沉淀到底部,剩下的是一片澄澈。我不知道以后是否还会有风暴,但起码现在平静,这足矣。
在看过《第一次亲密接触》后,我曾喜欢过咖啡色,带着布尔乔亚的情调。但终究没有积累过感情,不久便无情地淡忘了它。我的母亲以及我的很多朋友都爱绿色,是很鲜活的,又透着理智。我总是讶异,你们怎么会喜欢绿色呢?他们也讶异于我,你怎么会爱上黑色呢?每个人都是不同的。
现在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热爱的色彩了,每种颜色在我眼里都是和谐而美好的。况且,将近的中考阻止我再对这个问题纠缠不息。我每天做卷子,黑色,白色,黑色,白色,清楚分明。但当我买东西时,仍爱挑些冷色系的色彩。给自己一种理智的清冽。偶尔也会羡慕快餐店里洋溢着的温暖色彩,有大片的暖黄和橙色,心中会慢慢升温,然后再低头快步走开。
不管前路怎样,我相信它一定也是五彩缤纷的颜色,这是五彩缤纷的日子啊。就像朴树唱的,it’s on my way。也许朋友又会笑着说,别傻了,这是丰田汽车的广告啊。我当然也会自信地说,我就不可以有我自己的way吗?
(本文获得2007年第4届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刊《语文分级阅读文本》小学卷12,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
简析:
这篇散文是与作者的小说《手》一同送上去参加2007年第4届全国中学生网络作文大赛的,评委格非、沧月他们最后授予这篇散文为一等奖(这届比赛浙江省获一等奖的共2名)。这篇散文特点是个性鲜明。全文基本上是概述的笔法,概括了初中毕业以前的生活、思想和情感经历。文章记叙了自己最初“喜欢”红色;稍大一点时“爱上”粉色;小学时“爱上”蓝色和银色;初中时“迷恋”黑色;“现在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热爱的色彩了,每种颜色在我眼里都是和谐而美好的”的过程。
由于写了不同阶段对不同颜色的爱好,其内容也就自然形成了对比,这是文章的第二个特点。而且对比既有纵向的,也有横向的,与母亲以及很多朋友所喜欢的颜色不一。
第三个特点是概述与饱含深情的形象化的具体记叙相结合。如果一味地概述,文章势必寡淡,难以动人。上文中写到的很多事例表达方法是介于概述和细节描写之间。比如,儿时“总是很自然地大声说,红色!”喜欢黑色的记叙有这样的一句:“有时凝神望着《圣经》那黑色的封面发呆,想挖掘它高贵的神秘,直到眸子里一片黯然,脑子里空晃晃一片。”“那段时间真是很可怕的。有亲爱的人死去,有知心的人远离。”这种笔法言简意赅,使人如临其境。
这样的内容,往往滑入“流水帐”的泥坑。而作者在布局和行文上用了心思,根据所记叙的“五彩缤纷”的生活经历,借用了朴树的同名歌带开篇,引出主题;结末又回到朴树的歌,又由朴树的歌词引出关于路的广告,以走出自己的路来升华主题,使全文上升到另一个境界,颇有诗意。再如,记叙自己不同阶段对不同颜色的喜爱,也不是程式化,而是各不相同。写最初的喜欢红色,抓住了红色“明亮”的直觉,用了较多的语句;后来爱上粉色,因为粉色有着小女生的色彩,重点记叙了自己多愁善感的事例;小学时爱上蓝色、银色,则与当小干部办事干练的特点吻合;而初中时的迷恋黑色,又跟向往高贵密切相关。
下面这篇《关于颜色》跟庞鸿的《五彩缤纷的日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示例三】
关于颜色
2009届 张秋萍
所有颜色都是我的宠儿。
儿时的我是那么爱幻想:将自己想象成一个骄傲的公主,有镶着蕾丝花边的长裙,有水晶的小皇冠,有梦幻似的城堡,还有英俊的白马王子。
于是,我便不可救药地陷进了由粉红、粉紫编织的故事里。
粉色的床,粉色的台灯,粉色的窗帘,粉色的棉质袜子,粉色的水杯与粉色的笔袋。粉色几乎霸占了我所有稚嫩的孩童年岁。对于粉色的痴迷,就像小溪那样,长长,长长的,持续了很久。那时的我不懂什么是流行,什么是时尚,只是固执地认为,粉色是那么的美好,充满了恬静的幻想。只有粉色才够公主,只有粉色才够梦幻。我哭闹着要求爸爸把白色的墙壁刷成了粉色,买粉色的发带扎头发。
我对粉色的喜爱在我站在那面宽大的试衣镜面前时彻底破碎——粉色的蝴蝶结与深色的校服是那么不搭调。粉色是那么的年幼与不现实,我知道我开始失去幻想了。很快,粉色的墙壁被杂志剪影所覆盖,粉色的窗帘也变成了灰白色。当我看见带有粉色蝴蝶结的小女孩从我面前经过时,我摸摸自己利落的短发,看着她跑远。我渐渐离开粉色的包围圈。
那一刻,我觉得我是喜新厌旧的。
当我把脚伸进那双红色的小皮鞋时,我几乎兴奋得要叫起来。太漂亮了。犹如闪动着的火把,红,红,红!我踩着红色小皮鞋欢快地蹦着,就连坐在座位上也忍不住时时低下头看看我心爱的小鞋子。
于是,对红色的喜爱是大义凛然的了,是一见钟情的了。对红色的喜爱,有种站在风口浪尖的快感,像是在触碰最危险的地带。这是流动在我体内的液体的颜色,是我最爱的玫瑰的颜色。我尤爱纯正的大红色,那是夺人眼球的亮丽色彩,总是让我自信满满。
曾在咖啡店里遇到一个抹了红唇的女子,眼光便离不开了。看她优雅地端起咖啡杯,悠闲地翻看杂志,平静地看着玻璃窗外,轻轻地撩起耳际垂下的发丝。手上夹了一支长烟,烟蒂上仿佛也染有红色的唇印。她没有化眼妆,只是抹了红色的口红。我得告诉你们这个女子是美的。她像是不食人间烟火一般,但又偏偏用了那么热烈的颜色将自己困在了这个世界上。这一抹红,是赤裸裸的。
手上的红线已不知戴了多久了,但红色依然鲜艳,那么喜气洋洋。但我知道,那时的我是那么的无知,过分的张扬与自信甚至让我变得自负了。是时候了,是该与我亲爱的红色告别了。我摘下红线,换上了银色的镯子。
我与红色告别,也与我的张扬与激进告别了。我选择沉默了,我选择安静了,我选择迷恋凛冽的黑色。
曾一度为自己有双黑亮的眼睛而高兴,甚至又些许得意了。黑色是沉默与冷静的颜色,但黑色不是死板,不是冷漠。黑色是深沉,是辽阔,是诱惑,也是精灵。
有时候会刻意把自己关进黑暗的房间,那个没有光线的小房间。在那里,我不哭也不闹,只是静静地呆着。我甚至恨小男歌手在这刻黑暗带给我的抚慰,我喜爱这样的黑色。
灯,全部被关掉,进入一个全黑的世界。
找不到光,找不到希望,找不到出路,那我索性不去找了。我在黑暗里再也不用看到背叛,再也不用看到伪善的表情,再也不会看到抛弃,再也不用看到谎言。我就像是一头生活在黑暗森林的兽,舔舐自己快要结翳的伤口。我甚至在黑暗中遗忘了我的孤单,我的伤痛。
于是,黑暗成了我卸下防备的惟一空间。
但是,同样是这样的黑,一次又一次地触痛我的伤口:我不会忘记父亲与母亲工作加班,留一个小小的我守着空空荡荡的家,漫长的夜晚几乎让我疯狂,让我饱受折磨;我不会忘记那些难以入睡的晚上,整夜整夜瞪着眼睛看着阴暗的天花板,眼泪不自觉地掉落下来。
我就是那么矛盾地喜爱与憎恶着黑色。它时而让我几乎窒息,时而让我觉得那么空旷,浩渺。这么矛盾的关系让我至今也无法对黑色有所割舍。
喜欢宝石蓝是在一个夏天。
吃腻了香草味的冰淇淋,闻够了游泳池浓烈的消毒水的味道,听厌了母亲一个暑假的念叨,我也爱上了宝石蓝。我要强调一下的,我只爱宝石蓝,这个比天蓝,湖蓝的深邃的蓝色。
对于宝石蓝的爱恋,源于对海洋的崇拜。我彻彻底底地被海洋氤氲的蓝色所打动。
不自觉地买蓝色系的东西,买蓝色的衣服,涂蓝色的指甲油,那段时间甚至不惜换掉了用了很久的黑色水笔,看着突兀的转变,老师在本子上打了很多问号:怎么突然换颜色了?我知道我是个不太爱改变的人,会渐渐习惯某件事情,一旦熟悉了再有所改变便会觉得难以接受。
我曾告诉别人,我说,蓝色,很像我。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蓝色看起来那么的哀伤,那么的凄凉。我知道眼泪是蓝色的,海洋是蓝色的,我是蓝色的。当我在操场上奔跑,大声地叫着“为什么啊?为什么啊?”的时候,天空飘落了蓝色的雨水。
我们的生活只是一块灰色的大布,我们就像画家一样在这块不带温度,不带感情的灰色画布上描绘我们的故事。我们用各种暗色打底,再加上各种亮色:柠檬黄,玫瑰红,草绿。而灰色总能深厚地包容下所有或跳动着的,或沉寂则获得色彩。灰色是惟一的底色,那么冷静,那么平淡,让我们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热,完全就是我们平静到有些乏味的生活。
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会再轻狂地说,嗯,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了。因为我不再对那种颜色更加偏爱,任何一个颜色在我看来都是那么可爱,把它们拼凑在一起是那么和谐。
任何颜色都会让我动容,因为它们都是我的宠儿。
(载《名作欣赏》(中学阅读)2008年第6期)
简析:
如果说,庞鸿的《五彩缤纷的日子》是恬淡的,那么张秋萍这篇《关于颜色》则是浓烈的,显出别一的特色来。两文的主旨虽相同:从各个年龄段喜爱不同颜色,到最后爱上各种颜色,包容各种色彩,从片面走向成熟。
所不同的是,本文作者最初喜欢的是粉色,然后喜欢红色,,然后选择黑色,继而喜欢宝石蓝。这也是与个性的发展有关。
进入童话年龄之前,作者喜欢的是梦幻似的粉色。与庞鸿相同的一点是,要求自己的小房间的墙壁也刷成发粉色;喜欢红色,是因为红色亮丽,张扬,激进,给人快感;激进之后需冷静,然后就爱上精灵一般充满诱惑的黑色;中和激进与深沉的色彩是蓝色,这是成熟的青春色。文章通过对这些色彩迷恋过程的描述,写出了自己的成长历程,构思别致。
本文的另一个特点是,描述细腻,意蕴深远。“当我看见带有粉色蝴蝶结的小女孩从我面前经过时,我摸摸自己利落的短发,看着她跑远。”另如描写那个摩登女郎的口红是“赤裸裸的”,写出了非常独特的感觉。描述黑色的莫测高深时,记叙了童年时期,父母忙工作,自己孤独地处在空荡荡黑黑的屋子里的情景。写到喜欢蓝色时,说“眼泪是蓝色的”,有着无限的想象力与纷纭的表现力。通篇感情热烈,字里行间跃动着青春活力。读者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激动,这就是本文的特色。
小结:
1.个性是文学作品的生命。个性也就是创造性。文学作品是不能批量生产的。这也是文学作品与一般作文的区别所在。一般作文允许有一个模式,但文学作品必须独一无二。所以欣赏文学作品要抓住特色,发现与众不同之处。
2.同题材、同类甚至同题的作品,要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它们的不同之处。不同之处就是其特色,抓住了特色,也就抓住了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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