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学选修 第五章 第三节 创新写法:传统与现代相结合
第五章 校园短篇小说的创作
第三节 创新写法:传统与现代相结合
中学生尝试短篇小说的创作,一方面,是为了更深入地鉴赏、理解小说课文;另一方面,是为了发展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就提高语文水平的层面来讲,写出极其精彩、精炼、思想内容比较精深的文章。
【示例一】
土地对天空的恋情
2014届 徐珂
我眯着眼在油菜地上醒来。
春天阴晴不定,才一阵料峭春寒过去,空气就闷热起来了。阳光在清晨点燃,烧到晌午,现在正企图点燃我的眉毛。泥土干巴巴的,戳着我的脊背,死气沉沉的四周只有几声拖长的虫鸣,像快睡着的小和尚,耷拉的头一点,又敲起木鱼来。田地很宽阔,大概铺满了整个地球,只有一条沥青马路从中穿过。我像只小船隐蔽地在大海中央抛下锚。刚睡醒的我感到百般无聊。江淮一马平川,没有衔日寒山信口短笛,只有四月油菜单调的黄色、黄色和黄色,汇聚到视线乏力的远处,和天空挤在一个点上。
据说,自盘古开天后,土地对天空一直满怀思念,就像肋骨思念她的亚当一样。如果沿着那条公路往前走一些,不难发现那里的土地和天空也是分开的,哪里都是一样的。土地在漫长的寂寥的时间里的那份等待,春雨秋寒,夜分日暮,恐怕人类是承受不起的。铺了一条漫长的道路,却与目的地无缘。
那条沥青公路也总是静悄悄的。去年清明,从那里来过一位单车旅行的大学生。在我们家吃午饭时,他显得格外兴奋。他在田里跑了一上午,脸上还流着汗。他大口大口地扒饭,嘴里口齿不清地说:
“油菜们简直是在发光啊。”
我把手遮在眼睛上。光线亮得我一阵阵眩晕。
远处立着一个两层的小屋,那是我家。母亲的呼唤在那儿一声一声地响,我听得迷迷糊糊,没有理睬。我无所挂念地躺着,没有想什么,也没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我只是躺着。整整几亩的油菜,好像邋遢的凡高随手打翻、又忘了清理的油垢;在田野的泥土里,竟也可以嗅到男人卧室特有的酒臭。
我伸手折了一支油菜,含在嘴里。
从什么时候起,我习惯了在田里度过漫无止境的时光呢?我不安地晃动起菜茎来。嫩黄的花粉抖落在舌头上,没有味道;云彩在眼前
不远处的油菜一阵晃动。很快,一阵窸窣声就发了疯似的朝我奔来,一个趔趄撞进我的视线里:
“今天的阳光超繁荣呢!”
那是一个没有见过的女孩。包子脸上的一双大眼里泛着琥珀色的光芒。简单的米色连衣裙拖至膝盖,没有穿鞋子,脚丫上粘着泥土和草屑。高大的油菜完全淹没了她,成了她的背景。
她自顾自说:“哥哥,一起放风筝吧。”
她的声音是和夜晚的蚊子一样烦人的。我挥挥手让她走。我说:“我不想站起来。我现在很累。”
“可是你刚刚一直在休息啊。”她好像一直看着我一样,很自然地说出这话。
我没有回话,背对她慢吞吞翻过身去。阳光从天空一路烧下来。空气随着虫鸣颤颤巍巍,仿佛行将崩塌,令人堪忧。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仿佛习惯了等待。风儿捎着母亲深长的嗓音若隐若现。
“好像有人在求救……是迷路了吧?”
“谁也没有迷路。那是我妈。”
她又站定,仔细听了一两秒。
“她在喊……好像是……‘汪无’……”
“那是我的名字。你不要管她。”
她歪了歪脑袋,露出不解的表情。她说:
“那么,迷路的是你?”
我不知道她怎样思考才能得到这个结果。我转过去不屑地对她说:
“嘁。谁会在自家田里迷路啊?”
“是吗?”女孩轻快地回答。我才注意到她一直在笑,像花季里的油菜一样,疯疯癫癫、不谙世事。我耐下心子问她:
“那么,你又在这里干吗?”
“我?”她好像有点惊讶,“我在放风筝。”
我想起她之前说的话。
她双手抓着线圈摆在胸前,像是捧着一束新采的野花。白色的塑料线在上面密密麻麻地绕着,末端却并没有系上风筝。
“你正在放风筝。但是,风筝呢?”我显得有些疑惑。
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又看看胸前,噗嗤地笑了。
“我居然忘了,我真是傻,”她不停地拍脑门,笑声和音节混在一块儿,“我还没有风筝,我居然忘了,你不说,我还以为风筝已经到天上了呢。”
过了一会儿她镇定下来,说:“不过没关系,我现在可以先练习跑步。”
“跑步?”
“是的,跑步,”她解释说,“放风筝的时候必须得跑很远吧,不然风筝飞不起来。这里的风总是软绵绵的。”
我好像有点理解了。
“这些是谁告诉你的?你的母亲,或者你的朋友?”
她想了一会儿,说:“不是的,都不是的。这是我自己的想法。”
我愣了一下。我看见她脚上的伤纹里嵌满了泥土,琥珀色的眸里闪着坚定的光芒。
“这样傻跑会伤着你的。少了风筝,其他努力只是无用功罢了。”
“你说得没有错,”她说,“但我觉得我也是对的。你说呢?”
我佩服地叹了口气。
“真像个傻子。”
“什么,你说?”
“不,没什么。你真的很努力呢。”
我抬起头。大块的云朵溢过蓝天,时不时遮住过分刺眼的艳阳。在这样适合放风筝的日子里,让一个孩子空手练习跑步,是不是太可怜了呢。
我这时下了一个决心。我站起身来,拍去背后的尘土。
“走吧。”我说。
“嗯?”
“走吧。我给你做一个风筝。”我笑道。
她先是一愣,逐渐脸上布满了笑意。我目睹了一朵花绽开的全过程。
我知道家里后院有一些多余的竹条。再找一些浆糊和纸,我有信心做出一只像样的风筝来。我向她伸出手,重复了一次:
“走吧。我会给你做风筝的。你很想要一只,不是吗?”
这声音听上去特别洪亮。
她仍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像盛开的夏季。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上前去抓她的手,她却一个转身,钻进了油菜花的海洋。
该死。我拨开茂密的油菜追去。不知何时,油菜已长得如此高大,几乎没过我的头顶。我循着浪涛里的波纹追去。一路粉蝶和蜜蜂纷纷腾起,发出群雁扑翅的声音;花粉沾上衣裳,像是鹅黄的水彩,散发甜津津的香气。阳光穿过通透的空气,刺痛我的眼睛。汗水从慵懒的毛孔里源源不断地渗出来,久不活动的小腿一阵酸痛。我大喘着空气,冲出花丛,站到了沥青马路上。
苍黑的路面从脚下向两边笔直地生长,仿佛永恒流逝的时间,在视线的极端和天空紧密地结合,诱惑人们向前奔去。我向身后看看,又向前方望去,油菜没有晃动的痕迹,她如同蒸发了,几声蝉鸣不紧不慢地响着。“嘶嘶”的蒸汽从泥土里冒出来,罩在润得滴油的大片金色上;田野的清新的风在这海面上拂过,层层金子一样的浪花就打了上来,“哗哗”的潮声仿佛奏响在心头。
我感到难以言语的轻松。
我沿着公路朝前走去,四周的土地放着光芒。远处,斜着碎瓦的小屋上浮起了一阵白烟,在夕阳下氤氲成火烧云。傍晚是勤快的清洁工,把热气打扫干净,人间一片清凉。
又有人站在小屋旁呼喊了。我胃里空空的,正急需吃下两碗大饭。我想,我要马上回去。是的,一秒都不能再等了,吃过饭就马上编一只风筝。我知道竹条在哪儿。我要让天空把我的风筝带走。”
我跑了起来。天空在我脸上投下好看的橙红色,一条黑影在沥青马路上被拉得狭长。
现在,我先练习跑步好了。我这样对自己说。
(本文获第3届浙江省中学生“十大校园新锐写手”大赛三等奖)
作者简介:徐珂,男,2014届文科特长班学生,“五彩螺”文学社副主编。
孙国虎校长(中)为第8届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吴远程(左)和徐珂(右)颁奖。
简析:
我以为上文写的是年轻人对理想的追求。天空是理想的境界。土地、母亲,都是现实的象征。
土地与天空本来浑然一体,是盘古将天与地分了开来,是宇宙的发展演变成了天与地。
优秀的生命是永不满足现状的,所以他们走上了陆地,走出了山洞,滑下树枝,身无彩凤双飞翼,还想飞翔到蓝天。文中的女孩是“我”理想的化身,是意象之所在,是另一个“我”,是用“我”的肋骨制作出来的“我”。“她”说出了“我”的向往与追求。“风筝”是理想的寄托。
思想内容决定了语言形式,所以这篇文章的语言也极其隽永,简直是一首精辟的诗。而这样的诗是与“神”交流的语言。
【示例二】
比剑
2004届 周金政
怒风“呼啦”一声吹破窗纸,怀中剑也跟着低鸣起来。它也在渴望明天的挑战吧,我暗暗地想。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而我已练剑12年(巧取小学、中学12年之意),努力的成果将在明天这次名为“剑履山河”的全国性比试中得到检验。虽然每年举办一届,但我的机会只有一次——成王败寇,这是比剑的规则。
我不想考究比剑为什么取名“剑履山河”,——那是秀才们的事。自从7岁送入被誉为京城第一的“逍遥武馆”修剑,师父就一再告诫我:要想在人才济济的比剑中胜出,就得一刻不停地练剑,所以我从不敢分心去做别的事。
我和剑早已有了一种默契。师父说我已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但想要在“剑履山河”中夺魁,还需更上一层——练成“天人合一”。
我没法达到那种境界,直到今天。虽然心急如焚,但也无可奈何。本想养足精神去比剑,却翻来覆去难以成眠。
既然不能入睡,就再练习一下剑术吧!推开木门,我来到月光下,风依旧很大,松林发出海涛般的怒吼。
我拔剑起势,剑刃开始在空气中闪电一般游走,松针在剑气下纷纷震落。横带斜挑下,我的步伐也渐渐加快,犹如在林涛间穿梭的燕雀,又如在水波上跳舞的星辰。
我慢慢地进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再也不知道是剑在控制我,还是我在控制剑。我没有发力,却发现剑气仍在增长,突然剑尖爆发出一个巨大的气团。那气团一往无前,拔松摧石,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原来我竟有如此大的力量!”我呆呆地看着这片残迹,信心陡增。
东方已然破晓,曙光即将普照。一声长啸,我带着失去多年的轻松感觉,大步走向东山——比武的场地。(月下练剑,惊心动魄,这是将次日赛场上的一些情景提前来写的手法,虚虚实实,文章摇曳生姿,不显呆板。)
山脚下密密麻麻地站满武士剑客,平日里他们个个都潇洒自负,如今却神情严肃——也有大声说笑的,但听得出嗓音有些颤抖。
半山腰的平地上,考官正襟危坐神色坦然。我认得他,10多年前,正是他一剑挫群雄,勇夺“剑履山河”比武的桂冠,一夜之间从无名小卒变成了武林新贵。如今,他已是全国武术界的泰斗了。
简单的抽签仪式后,比试正式开始。我站在台中央,迎面走来的对手是个英俊少年。从步伐看,他是个普通剑客。我们相互施礼后,各自站开。
他拔出剑了,我一动不动;剑尖迎胸刺来,我仍木然站着;直到剑触衣襟,我才猛地抽剑,“当”地一声,他的剑断为两截。
我用抱歉的目光看着他,他却用仇恨的目光来回敬我。我想平静地走下台去,却不能,因为他突然用断剑自刎了……
比剑不断地进行下去。刀光剑影中,有人胜利,有人失败,但我知道,纵使胜利的选手,他们的心也在滴血。(普通剑客也宁折不弯,可见比剑的残酷。胜利者的心也在“滴血”,写出了胜利者尚未泯灭的良心以及此类比武的血腥和残忍。)
两天后,比剑进入了尾声。我紧握着我的剑。迎面走来的,正是武馆里排名第一的那个师兄。(连同门的师弟兄之间也要拼个你死我活,这种竞争是否必要,大可怀疑。)
想起平日他所向无敌的剑法,我的手心开始冒汗,剑柄似乎要滑落地下。这简直是噩梦,我忽然感到主考官正对着我冷笑;四周的人仿佛在喊:“你完了,你完了……”
对手不知不觉已斜步飘到眼前,我下意识地举剑去挡,却知道来不及了。正当我等待失败来临时,对手却又向后退去。原来师兄知道我的身手不凡,适才只是试探——我侥幸多了一次机会。
既然已经输了,那么再输一次又何妨!我举剑狂攻上去,暴雨一般的剑招打得师兄几乎只有招架之力。我的剑术并不比他差,平时的比试也是如此——最初总能旗鼓相当,可他的韧性比我强。时间一久我的缺陷就会暴露,而他看似招招将败,却是在养精蓄锐。我的精力一次次徒劳地消耗,他却似乎全不费力,恐惧重又占据了我的身体。
我忽然眼前一黑,再也看不清对方的行动了。我早已体力不支,于是让剑顺风而去。绝望中我突然发觉,另有一股剑气在生长,并千百倍增强,仿佛整座山的力量通过足底涌入我的身体,又通过我的剑释放出去。
周围树叶翻飞,乱石游走,人群吼叫。我意识到,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师兄的脸色苍白,但还是一步也不退缩,竭尽全力地挥剑迎击,双股剑气猛地撞在一起,我只觉手中一阵剧痛,于是狂叫一声……
我抬起头,发现刚才竟趴在桌上睡着了。做梦的时候,还被笔尖刺伤了手。我很难受,还有点头昏,可能是感冒了——还好,现在不是高考。
(原载2004年6月《五彩螺》总第14期,《中学生天地》2004年第6期B刊,《中华文学选刊·少年写作精选》2005年第12期转载,获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高中生优秀作文》杂志2006年优秀作品奖;后收入《语文新天地(精华版)》初中卷1,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版)
作者简介:周金政,男,2004届“五彩螺”文学社5班“兰舟”分社社员,曾在2003年5月《五彩螺》总第12期发表《周金政作品专辑》。本校毕业后考入重庆大学土木工程系,2007年考入同济大学攻读并获硕士学位。毕业后在杭州工作。
简析:
作者要反映的是基础教育是否需要那么多残酷竞争的问题。但借用了武侠小说的形式,避免了直说的尴尬。小说描写了一个学了12年剑术的剑客,在一次比剑中杀死一位位剑客乃至师弟兄的残酷现实,暗示了激烈的高考竞争,使人越来越自私,乃至丧尽天良。 据作者介绍,他自小承担了父母很多期望,小学和中学都在当地最优秀的学校就读。老师特别是班主任一直敦促同学们要用功学习,高中三年,他更是从不敢懈怠。他的同桌是同样优秀,谁也不甘落后。后来他考取了重庆大学,同桌考取了香港中文大学。一次次的升学竞争中,难免有同学被淘汰出局。他把12年求学的心路历程浓缩在这篇小说中,其思路的轨迹隐约可见。素材积累了12年,但没有创作灵感的话,也难以写出成功的作品。趴在桌上睡着了,笔尖(与“比剑”同音)刺伤了手,顿时触发了灵感,遂以“比剑”为题,写成了这篇精美的文字。在这篇小说中,反映高考竞争,这是现实主义的;其中残酷的比剑过程,是梦中所见,属于潜意识,是现代主义笔法。借用了武侠小说的形式,避免了直说的尴尬。与剑招高超的大师兄过招时,他手腕中剑,一阵剧痛,“狂叫一声”而梦醒,原来学习太累,趴在课桌上睡着了做梦的时候,笔尖刺伤了手腕。这篇小说可谓中学生中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佳作。
上述周金政、徐珂的小说,其结构形态跟“穿越小说”相同。穿越小说的基本要点是,主人公由于某种原因,从其原本生活的年代离开、穿越时空,到了另一个时代,在那个时空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代表作是席绢的《穿越时空的爱恋》和黄易的《寻秦记》,近两年先在网络红起来,然后出版的萧鼎《诛仙》、豆瓣的《明朝那些事儿》、天下霸唱的《鬼吹灯》都是穿越小说的代表作。第22期《五彩螺》刊登的副社长李正雄的小说《一中侦探小分队》也可谓穿越小说,只不过它有着一定的现实主义手法,描写了很多我们一中的校园生活,在此基础上揉进了现代主义、魔幻主义的创作手法,显得扑朔迷离,多姿多彩。
“穿越小说”其实由来已久。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有个著名的短篇《瑞普·凡·温克尔》,写一个贫穷农民瑞普·凡·温克尔进山打松鼠,正碰上100年前发现此地的英国航海家亨得利克·哈德逊带领伙伴们在山洞了玩九柱戏。瑞普喝了他们的仙酒,酣然入睡,一觉醒来,猎狗不见了,猎枪生了锈,更使他奇怪的是何以一夜之间胡子长了一尺。原来他山中一觉,世上已历20年,入睡前的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臣民,醒来却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自由公民。于是,让这20年前的脑袋和20年后的现实去展开一系列强烈而富于戏剧性的矛盾。继后的美国大作家马克·吐温发展了这一手法,不是让“过去”跨入“现在”而是“现在”退回“过去”。他的长篇小说《在亚瑟王朝里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让一个铁匠出身的19世纪的美国人汉克·摩根退回到6世纪的英国去生活。受过19世纪资本主义熏陶的摩根,突然面对6世纪英国的愚昧无知、残忍贪婪的贵族、气势和教会首领,于是,引发了一连串所谓“革命”与“反革命”的斗争。初中读过的《桃花源记》,武陵人偶入桃花源,遇见了“不只有汉,无论魏晋”的人,其实早已是穿越小说的写法,只不过没有人总结和概括而已。顺便说一句,1999年全国高考作文题《假如记忆可以移植》,其实也是带有一个穿越小说形式的题目。
小结:
1.所谓创新的写法,就是在传统写法基础上发展。
2.创新写法需要扎实的传统的基础,要有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活动与探究:
1.怎样运用创新写法写出好作品?
2.创新的作品一般有哪些主要特点?
拓展资料:
风之子
2010届 任禾
我在这里已经将近八年了,我都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过来的。谢谢您,您是第一个倾听我的人,在法庭上他们从一开始就不信我说话,他们只相信证据。但是无论证据如何确凿,我都是清白的。
也许我的故事听起来很荒谬,其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只有一条我明白,非吾所有,一毫莫取。这是我用这几年的代价换来的箴言。
大约二十几岁的时候,我养花成癖,眼光也很挑剔,到最后,几乎什么花都不能让我喜欢。就在我要厌倦的时候,一个朋友改变了一切。
他是一个热情的人,也喜欢养花。一次他有幸搭上了环游世界的船,就是尤利号,您还记得吗?对,就是很久以前在百慕大遇险的那艘船,而他是极少的幸存者之一。当他回来后我见他时,他并没有心有余悸的样子,倒是沉寂了很久,一个人独自胡思乱想,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后来我忙了一段时间,很久都没去见他,直到有一天,他发了封邮件告诉我,他开了一家花店,请我为他参谋参谋。
我对此很兴奋,以为他已经从那场噩梦中恢复过来了。一切他都已经布置好。在我匆匆赶到时,门口的那束花立刻抓住了我的眼球。
“那是什么,戴瑞?”我问他,我确定我从没见过这种花。
“银莲,很好看,不是吗?”
“银莲不该有这么大。”
这束银莲用淡黄的衬布衬着,就像是佩伦那女神花园里沾上晨露的白玫瑰。这是我这几年见过的最美的花,我被震慑住了。
“这是从哪里来的,我也去弄一点。”我好奇地问他。
而他却对此躲躲闪闪,有意避开这个话题。
而就在第二天晚上,他打了个电话给我,语气很不安的样子。
“乔安,你一个人在家吗?我想见你,我要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在我……噢不!救命……”
“喂,喂?”没有回音了。我抓起外套就冲下楼去,直奔他家,但愿在我到之前一切都不太坏。
门锁着,一阵狂敲后还是没人开门。他的手机一直关机,家里也没人接电话。我一筹莫展,也许只有楼下的先生有办法。当我准备下楼时,突然发现戴瑞家靠天井的窗子没有关,我便试图爬进去。窗子很窄,但是对一个人来说还是绰绰有余。他太大意了,难道是有人从这里进去抢劫?那我的境况岂不是很危险?
客厅很暗,卧室的门关着,里面仿佛开着灯,我冲了进去。
但是……我看到了什么?戴瑞一个人慢悠悠的在整理衣物。
“噢,你就是这样跟我玩恶作剧的吗?”我说。
“乔安?你是怎么进来的?什么恶作剧?”他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一样。
别人干着急,他却装傻!难道不是他让我来‘救’他的吗?
“……怎么了?事实是,我什么都没做呀,我没在开玩笑,真的,刚才那一段时间什么都没有发生。你是不是搞错了?”他耸耸肩。
可是我分明接到了他的电话,难道是别人打错了?但声音的确是……
“不过我真有些事想跟你说,乔安,你来得正好,”他打断了我的思绪,“看到我在整理行李了吗?我要去远航,去寻找新品种。知道吗,你那天看到的银莲花就是我在尤利号的那次旅行中带回来的,那么好的花,竟然没人欣赏,这么多天一朵也没卖出去,只有我们两人懂得什么是真正的银莲花。我不再隐瞒你了……”
他突然停顿一下,四周望了望,拉上了窗帘,又压低了嗓音几乎是在耳语对我说:“你相信吗,乔安,我见到女神了。那次遇险后,我在海上漂了好几个小时,被海浪带到了一个小岛上。我脱了救生衣,打算先去找些水喝。岛岸上海雾弥漫,当我穿过一层树林时,眼前的一切让我吃惊。一片田园风景,远处还有一座别墅,就像19世纪的西欧乡村一样。天哪,我想我这会是在哪里!我原以为我会像鲁宾逊那样生活一段时间,而现实远比那样幸运得多。
“当我走进别墅,看到了一个老妇人坐在门口,我不知为何吓了一跳,下意识地退后几步。而她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又转了回去,闭上眼睛。我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尴尬地站着,就这样过了半个小时,或者一个,总之在那里时间仿佛过得非常快。等她再一次睁开眼睛,她开始说话了……”
“戴瑞,你今天先是打了一个莫名奇妙的电话,又给我讲了一个奥德赛一样的故事,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起身想走了。
“乔安,相信我,这是真的,如果你不相信我,谁还相信我?那个老妇人把我安顿下来,她是个法国人,奇怪的是她的法语很晦涩。她还带我去看了她的花圃,全是银莲,各种各样,她还给了我其中一个品种。最不可思议的是她告诉我她的父亲是波拿巴手下的一个逃兵,从埃及的战场上逃出,一直向西,但在百慕大这里触了礁……”他的声音突然响起来了,情绪越来越激动:“相信我,乔安,我说的就是那个法国皇帝,如此算来,这个老妇人将近两百岁了!是的,两百岁!我不相信,但这是事实。我积蓄得太久了,我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乔安,能为我保守秘密吗?”
我可能相信他吗?今天他的所作所为都这么反常,他却坚持着,还说他订的船票是明天一早就走的,问我要不要一起去。虽然我不相信他的话,但我担心他一个人出行会出大事,所以打算暂且与他同行,我自己也很久没有出去旅行了。
他把他的秘密都告诉了我?不,如果我事先知道,我怎么都不会和他去的。他没有说最重要的一点,那个老妇人曾严肃地告诉他,在岛上发生的事不许告诉任何人,也不要再去岛上,否则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受到惩罚。
在大西洋上的旅程中,他把故事说得更详尽了。老人叫艾尼蒙·弗里曼,她虽然老,但还能劳作,自己饿不死,每天照料她的花圃,她管那些银莲叫做风之子——风的宠儿。她在其余时间便一个人坐在门前,任时间在眼前流逝。他在那里度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醒来就已经发现自己躺在救援队的船上了。戴瑞说,到了百慕大后,我们可以租一条船偷偷地去寻找那个岛,他大概记得岛的位置方向。
我该不该相信他?他说得那么传神,而故事又如此荒诞。不过事实很快就让我有了判断。我们踏上了寻岛之路。
一片汪洋中眼前终于出现了那个岛,越来越近了,但是我们的GPS一个小时前就失灵了。好奇心克服了恐惧,最终我们找到了那个岛。
一切竟都如戴瑞所说。
当我第一眼见到艾尼蒙时,一阵莫名的畏惧涌上心头。
她瞥了我们几眼,就当什么也没有一样忽略我们。我该怎么形容她呢,她与现在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没什么区别,穿着素麻衣服,很瘦弱,但看上去很健康。只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冷漠。我的畏惧不是没有理由的,当一个两百岁的老人在你面前一动不动,你会觉得心情压抑,就像白布上流过一道深深地墨痕,你不知道面对的是生命还是死亡。
“弗里曼太太?”戴瑞向她打招呼。
她没有理他。
“我……我想来接一个新品种,这是我的朋友,我们都是养花迷,呃,我的意思是,我们都很喜欢养花。”戴瑞说。
“您好,夫人,我从东边来,我们……”我紧张不安地向她介绍自己。
“你从哪里来与我无关。”她慢慢地起身,转身,走向后院花圃。她吓到了我。我攥紧戴瑞的手,跟在后面。
“你们太贪婪,你们会后悔的。”她边走着边说着。戴瑞还像往常一样,而我都快被这气氛压抑得窒息了。
到了花圃,那种异样的古老的美一下子摄住了我的心。白的、淡黄的银莲大小不一但是错落有致,一定远远胜过了阿弗洛蒂特的玫瑰苑。我真怀疑这里是否就是仙境,而戴瑞的声音告诉我这里还是人间。
“谢谢您,弗里曼太太,我们会好好养它们的。”戴瑞说。
“你们根本不懂它,风之子是永恒的,”她说,“它来到这里,就只选择了风之子的生活方式。这些小东西的每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未来不确定,过去不可信,但是就在当下,只有风之子是真实的。它吞噬了所有的时间,包括我的岁月,你们不会明白的,一个人如果忘记了时间,时间也会忘记他。人是永远自由的,他自己会选择一种属于自己的生存状态,而我选择与它一起存在,不论本质如何,也不需要知道本质如何,虽然荒诞不经,生活却还是要继续的,人还是要去选择的。你们总会想永恒就是存在抛去时间,这都是哲人骗人的言语……”
她一直在自言自语,说一些我们完全听不懂的话,而我也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中。我依稀记得六十年代的一首民谣:“风之花,吞噬了多少年轻人的梦想,但是我依然爱你,古老的风之花……”艾尼蒙的年轻梦想是否也被这些小生命吞噬?的确,风之花就是银莲花,它诞生于爱神的爱情悲剧,这种带有淡淡悲伤的落英,与艾尼蒙一起忽视了整个时间与世界,飞过了两个百年,还会一直飞下去,没有人会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终止,虽然他们的消失对世界并不意味着什么,但是在生命长河中,他们确实存在过,也将继续存在。
“您父亲什么时候去世的?”我想以此猜测一下她的未来岁月。
“不知道,也许是昨天,也许一百年前。”
“那您什么时候开始种风之子的?”我问。
“不知道。”
“你打算何时回去?”
“回去?……不知道。”
“那您什么时候……”
“不要再拿时间折磨我!”
她厉声的回答让我不敢再说话。
也许,她的生活早已忽视了时间的概念,毕竟,两百年对她来说,只是宇宙的一瞬。
我们拿到了花种,当天就离开了那里,归途一切正常。但是我仍然忧心忡忡,精神恍惚。我虽然不相信预言,但这次旅途完全改变了我的命运,自己也不曾认识自己。
到了家,我连着三天在家里蒙头大睡,我想忘记这一切,但是它总是萦绕在我的梦魇中,挥之不去,我痛苦得不能自拔。我终于发现,在永恒面前我会变得如此渺小,如此不堪一击。百无聊赖,空虚不已。一天晚上,我只好又一次到戴瑞那里寻求慰藉。
戴瑞告诉我,这几天银莲非常热销,他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他还打算继续扩大栽培面积,所以,他以后会常去艾尼蒙那里取种。
我与他大吵了一架,极力反对他再回去,那是他的诺言,他必须兑现。吵架声音影响到了他的邻居。最后是我出门时把门一甩,对他彻底失望了。回到家中,我剪断了我所有的植物花草,并把它们全部扔了。那些都是我精心护养的植物,其中包括一盆十二年之久的君子兰。而现在,一看到它们,我就想到艾尼蒙枯朽的脸庞与冷漠的眼神,那双眼睛直直地注视着我,让我毫无藏身之地。我真的宁愿那次经历就是一场梦。我打算去马德里度假,到群山之中去,离开这个让人心烦的海边,忘掉这一切。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正准备去机场,却被捕了。戴瑞被谋杀在家里,我是最大的嫌疑犯,而他们正好在我准备“出逃”的时候把我截下来了。
戴瑞死了!我是凶手!这些难以置信的消息让我崩溃。这一切一定都是骗局!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我,包括窗台有我翻窗的指纹,尤其是那次争吵证明了我的动机。而突然间,我想到了那个恐怖的面孔,我意识到了,我们的惩罚到来了。悲伤溢满了我的心。戴瑞是我在这个城市里的惟一好友,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证据还在积累。虽然我拼命争取,但一切都无济于事,不过此间我一直隐瞒着关于艾尼蒙的这个秘密。我不希望有更多的贪婪者毁了那个遥远的布满风之子的圣地。维持原判,维持原判……我就这样告别了自由。
有时我会想,究竟谁制造了悲剧。也许有朝一日我会出去,能去寻找害了戴瑞与我的凶手。但是戴瑞不会复活,我假释的日子茫茫无期……
或许我一开始就错了?或许那些都只是艾尼蒙的意念与时间的谎言……
(本文于2010年获第2届浙江省中学生“十大校园新锐写手”大赛三等奖)
作者简介:任禾,女,2010届“五彩螺”文学社社刊副总编辑,现就读于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对外汉语系大三。系浙江省花鸟画协会会员、南京大学知恬书画社副社长,主办学院电子杂志,组织、参与各种学校及院系活动。作品《桂花》在浙江省嘉兴市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嘉兴花鸟画》画册中发表,《葫芦》获南京高校书画联赛特等奖。近期正领导一个团队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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