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半空的花
[这一些旧,已破空而去万里之遥。与你分享。]
雨下的单薄凛冽,等车时遇见p,一个人打伞,雨里慢悠悠走来。大半年未见,人还是老样子。在车上,两个人坐一块儿,絮絮叨叨,讲些有的没的,乱七八糟。学校,功课,老师,毕业,我们的朋友。从一个话题切换到另一个话题,单刀直入,可直接跳过思考的环节。
提到什么,她忽然说,一点也没变啊。
我顿了两秒才释然。确实,三年已经过了大概,日日夜夜都已描摹到骨血丰匀,只有我们自己还在原地没有走开。我仍旧梳不好头发,总很疲倦的摸样,依旧是数学的手下败将,依旧晕车晕得厉害,同人讲话,依旧是关不住话匣子。至于遥远了的东西,我的坏记性已将他们抛弃。
晚上,读到白的新故事,《女王号上的荷官》,异国他乡的一场无果恋慕。不长的故事,却是极喜欢,她对于情感的驾驭那样娴熟出色,我只有惊叹。
还有一篇专栏文字《k歌之王》,忽然想听一听粤语版。歌词真美。“我愿意和你约定至死,我只想嬉戏唱游到下世纪。”
后来,我跟B说,我念给你听吧。她说好。我隔着一室嘈杂,低声念。
但最后不了了之。她或者无心听,我或者无心念。我的脾气多么糟糕,总喜欢对亲近的人恶言恶语。我乏善可陈,然而我心里亦装有许多美好。你可知道?我迷恋色彩,花朵,迷恋一张侧脸,以及声音。我很少听歌了,过去那些追逐的声响仿佛凭空消失。我猜它们只是感到疲倦,想要一小段时间来沉默。这些声音,至今还单独存在于我们生活的空间里,它们是细碎的宝石,有迷人的光泽,我不害怕被吸引,我害怕过分的沉迷。
想起一些旧事,关于p。念初中时,和p是室友。话不多的姑娘,存在感稀薄。更多时候,她更愿静下心来听你絮絮地讲。我们两张床,头并尾地挨着,但后来她挪了一端来睡,我们便常常头挨着头了,隔着薄薄的白色蚊帐。潮湿的寝室,冬天总觉得冷。晒过被子,会闻见棉絮里散发出来的阳光的味道,像拥着一团日光。我盘腿坐着,在熄灯前几分钟,满室嘈杂里,我同她说,我念诗给你听吧。她说好啊,会对我微笑,娴静如一枚素色花瓣。我喜欢这温柔,因此放低嗓音。
初三时候,枕头下面搁一本诗集,纯白色封面。我花了很久,给她念了大半本。我们从来不是最亲密的朋友,但这短暂的几分钟,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小的世界里,心里全是纯白颜色的快乐,静谧地在夜色里飞翔。她跟我说,我喜欢听你念。后来我们不再讲话了,只有诗句。一句一句铺展至眼前。
心无旁骛的时刻,阳光的味道很好闻。从干燥了的颜料里碎裂成花的纹理。开成少年的侧脸,他开口说话,但我听不清,太吵闹,喧嚣堵住了我的视听。
后来是谁先醉了?满面醉意轻狂。我们,好几个女孩子,肩并肩走下那条窄窄的楼梯。我牵着裙角走路很慢。几杯啤酒,一罐可乐,还有浓茶,我竟那么清醒。外面天光大好,迎面走出屋廊下的暗。有人穿过了马路,有人大声笑着,我听见谁喊我的名字。遥远又模糊,想不清楚,亦不想分辨。
事实上,想被聆听只是一种欲望吧,若找不到那样的人,所有的述说,便突然间促狭而不太合适了。
关于唱歌,我只能说,我五音不全,上帝少给了我一根琴弦,他叫我思考。
我以前喜欢的都是些俗气的流行歌曲,所谓高雅,与我很远。我记得那时我的同桌,论“俗气”,我自愧不如。
这个邻桌的男孩子,喜欢不厌其烦地唱几首歌。几个男生在后面开演唱会一般热闹。但我钦佩他们的勇气,不羞赧,人群面前,大大方方唱歌。我在好几个人的声音里仔细辨别他的声音。
后来我总不禁要想,或许有一天,他也会这样,心无旁骛地唱一首歌给心爱的姑娘听。她或许长发乌黑,或许浓睫茂密,又或许酒窝轻浅。总之,他专注地喜欢着她,而这些,都与我无关。
一回在ktv,几个同学吵吵嚷嚷。有人递来话筒,我转头对R笑。唱什么呢?我很为难。后来还是挑了林俊杰歌,很久以前的歌了。那时候我们都喜欢听林的歌。那时,是什么时候?我一时想不出来。或许是某天吧,我们戴一副耳机,一左一右,能把豆浆油条翻来覆去的听。我没有反胃,真是奇迹。心里落满微小的幸福感。一些无可避免的细节,不偏不倚,淡然开出绮丽与暖意。
关于爱,我自然是个怀疑论者。但我喜欢看纯白笔下悲欢离合,总归不完美。却也借了这份不完美,让人徒生叹息。我想,或者是我还没有太老。那些关于爱的言之凿凿,我犹自敏感。
字里行间皆是怀念。她说她想念北京。
在北京,她有一场过去式的恋爱。那一年,她和他住在四环,两人皆是白色衣裳,骑着车从什刹海回家。天光全然明媚,没有一丝阴霾,这样好的光景,适合小酌,漫谈扯淡,当然,还有恋爱。那人天生的好嗓子,不讲甜言蜜语也可随性唱各种歌曲。总有法子快活。
然而,这是不可更改的过去时了。
在她的笔下,女荷官的恋人,亦有一副好嗓子,他唱,在北京有九百万辆自行车,那是事实,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一件事,就像事实我将爱你直到我死。二十四岁失明的青年,从前他爱玩爱闹,收不住心性,谈一场漫无边际的恋爱,他享受仰慕与追随的目光。而他的恋人,内心孤独无边却沉静如水。那深入骨髓的少年心性,终究被一场黑暗没收。人世际遇,多么滑稽,命运来到你面前,你能一脚踹开它,滚、滚、滚,连声破口大骂吗?
一生一世这肤浅的对白,总要被人不断提起,谁也没有罪过,谁也没有资格指责最先放弃的人。人海茫茫,我在这沧海一粟的回眸中,定然与你相视,眼中,是雾气翻腾。这种相逢,已是惊鸿一瞥的奢求,至于其他,还该说什么呢?我们,谁又不孤独呢?内心孤独的人,必然一生一世在寻那个可依靠的边际。天涯海角,或者穷途末路,未见得区别。我以为她,沉静若水的女荷官,是要一个尽头,却又不全是。故事的末尾,荷官与她的恋人还在前往天涯海角的路上。人世之大,何来尽头。这场爱恋自然也不会有所谓的尘埃落定。
我那样喜爱她笔下风景。纯白的笔触淡然,像万水千山看遍,醉意渐浓,心上却豁然明朗,对于年少的怀念无可无不可。那篇《十三月的雨》,我读过许多遍,一回是在颠簸的公车上,看着,不由视线模糊。外面是连续不断的一顷碧色,心里落满哀愁。事实上,在那么久以后,我仍然想哭啊。那天恰读到一句话,风吹草低,我想念你。一时眼眶发热。然而下一秒,我却想不出来,这个“你”,究竟是谁。
是你又或她。是谁,这重要吗?如是不重要……我为何伤感。纯粹的缅怀,不纯粹的旧。我足够散漫,我拿起了却放不下。我要一点时间,也仅是一点时间而已。可这小家子情怀又怎比得上,痛痛快快输一次,醉一回,嚎啕一场,仿佛世间,再没有别的人可来劝解。多快意,像疾风骤雨,湿透心肺,却也酣畅淋漓。
我想,当她离开你,或许不是不爱了,只是想要怀念。我们的人生还太长,不懂得如何珍惜,只怕一错手,毁了那美好,连回忆的温暖都不再拥有。
那日,天光大好,当真是好风好水啊,一切皆好。当你举杯,所有人都笑着,注目,凝神。你们拉着对方的手,沿着江风如水的堤岸,一直走。从这一世,走到来世。
当我抬头,是青天白日,只有浮云万朵低头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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