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

她穿着旧的宽大黑色毛衣,领口有些脱线,边缘卷曲,能看见里面突起的锁骨,像只张开翅膀的瘦弱的鸟。衣服是男款的,下摆看起来长得离谱。微微有些泛白。她抱了一大堆唱片穿过狭窄的通道,从我身边穿过。蓬乱的头发扫过我的鼻尖。我看着她走向柜台,把怀里的东西散落在桌上,经过陌生的手指,然后低头翻牛仔裤口袋。是那种廉价的打孔CD,封面上有一个红色头发的女孩凌乱着头发抱一把吉他,闭着眼尖叫的模样。
夏已经离开我三星期零四天了。我仍然居住在那个租金昂贵的小小公寓里,离市中心很远,楼下有一间酒吧和小超市。起初我不愿意住在这里,并且和夏争执起来。她把自己锁进卫生间。我漫无目的地在阳台与客厅之间游荡。从这个阳台往外看能看见大片大片的树叶和清澈的天空。不过我并不准备道歉,住在这样一个价格不菲并且偏僻的公寓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有自己的工作和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而这里既没有艳遇也不会有商机。我自诩天之骄子,每天早晨和牛奶和玉米片,皮鞋擦得一丝不苟,穿讲究的西装和条纹领带,搭七点的早班车,在四十分钟后抵达公司从容不迫地刷卡看报纸。我的生活井井有条,我上好了发条接受每一天相同的经历。不存在游戏规则,只需要我机械地服从。我不会允许任何人打破我的生活。我从来接受不了新事物。喝无糖咖啡奶精和咖啡分开放,餐后没有甜点,原味奶茶,甚至分不清卡布奇诺究竟是甜品还是饮料,点旧菜单,把皱巴巴的闲置皮鞋整齐地摆放在衣柜的最底层每个月清理一次灰尘。一切像无休止的圆圈,遵规守纪地回到原点。她说我无趣。我觉得我只不过是恋旧,如此而已。她在卫生间里尖叫,我听见哗哗的流水声。我点了一支烟。她的声音渐渐变得喑哑竭斯底里。我安静地开门,看见陶瓷浴缸里散乱的黑发和像鱼一样扭动的身体。我把她抱了出来,这个傻瓜还是习惯不锁门。“你为什么想要住在这里。”“我是一条鱼。应该在水里。”她在我耳边轻轻吹气,湿漉漉的头发海藻般垂在脸颊两侧,眼睛透亮明净。我很少对其他人服从,但我却出乎意料地说服了自己容忍夏的桀骜不驯。我像王家卫的电影里那样为她脱掉了高跟鞋,想要点一份酸死人的厨师沙拉。
我们的灵魂那样格格不入却在身体上如此相似,像两块失散的积木完好无缺丝隙吻合。
她付完账抱起唱片往外走,被过路的行人撞了一下肩膀,手里的唱片落在地上。
我隔着偌大的玻璃墙看见她像只受惊的猫仓皇的样子。我绕出门去,蹲下身帮她捡起唱片。抬头的时候我们的目光在时空里交会。她小心翼翼地收回目光,低头整理唱片,不停地道歉,手忙脚乱地把手里的唱片再次掉落下来。她眼神里有惊慌和不知所措,用几乎僵直的手指试图捡起地上的唱片。低头的时候长发从两边倾泻下来,她用手轻轻地撩到耳后。莫名地有些疼痛。“我来。”我对她说。她安静地站到一旁,眼神平静,并没有急于打量我的样子。我能感受到她沉默里淡淡的抵触。她应该是个很没安全感的人。我想。很快地收拾好唱片递给她。我又看见那张有着红头发女孩封面的唱片。她木然地站着,“谢谢。”她接过唱片时说。声音不大。有些塌的鼻梁边有稀疏的浅褐色雀斑;眼睛不大却有灼人的目光;穿一条洗旧了的灰色仔裤,同样宽大得离谱。
我什么也没说,看着她转身穿越马路。
唱片店的人告诉我她每个星期都会来,喜欢摇滚和爱尔兰音乐。
第二天我带着夏去郊外。她果然还是小孩子,眼神干净笑容明媚。我就知道她会喜欢这样的地方。她以一种几近疯狂的姿态观察那些茂盛得有些诡异的植物,不停的分类,用铅笔在随身携带的本子上速写一些植物的特征。我不明白为什么她每次都忘了带我买给她的那个银白色索尼相机,一直执着地坚持自己的习惯。我为她在车上放了一本植物图鉴;因为我看不懂,托书店店员挑了一本装潢最华丽的;同样的,我从未见她翻过一页。她宁愿抱着自己的画册坐两个小时的车程回家用自己那本破旧的植物百科。我开始相信她更愿意一个人生活,从不依赖他人,兀自在人群里穿梭,单只形影地写信,吃饭,旅行,偶尔给我寄张自己喜欢的明信片;盖着扭曲的红色邮戳,像一个尖叫的人脸,就像毕加索那幅油画。
“走,我们回家。”我在她耳边吹气。她咯咯地笑,搂着我的脖子。她被风吹起的头发钻进我的衣领。她解下自己脖子上的暗红色围巾,跳着挂到我的脖子上。
我开始买爱尔兰音乐的唱片,尝试把牛仔裤磨得泛白。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吸引力。我把唱片放进电脑驱动,声音是在一瞬间倾泻出来的。像黑色潮湿的植物,温润而悠扬的风笛。纯净的声音没有任何杂质。很轻易的,我把自己丢在了里面。毫无防备地被刺中了。电脑屏幕上蓝白色的光盘图标在不停闪烁,我仿佛看见那个抱着吉他的红头发少年。起身给自己倒了杯冰水,和着面包一起吞了下去。液体顺着喉咙流进胃里。一整夜我都放着这张光盘,声音不知疲倦地转到天亮。
夏梦想去远方。我告诉她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
夏说小说家要时刻保持一种病态。
夏说她最讨厌的就是冬天。她喜欢皮肤裸露在空气里真实的感觉。她总是我认识的女孩里最先穿裙子的,在春末或者夏初,在依旧有些刺骨的风里绽开一朵醒目的花。她总是与众不同。
我忘了是什么时候认识她的。或许昨天,或许上星期,或许三年前。她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我身边,我呼吸着而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爱她。
终于有一天她要去远方。她报名去乡下当志愿者支教。她很风轻云淡地说,仿佛第二天就会回来。我喝着酒,想办法怎样不动声色地喝完手里的啤酒而保持一种绅士风度。她转身走开,我没有挽留。
或许她天生不适合像小兽一样捆绑在城市里。她的灵魂属于远方。
很多天后我终于开始后悔,就像当初我们搬进公寓才发现这里空气有多好环境有多怡人。我总是不停地后悔然后自省;通常我的自省总是没什么作用。因为当我明白过来的时候事情往往已经尘埃落定。我已经习惯了夏的陪伴,每天半夜醒来为她掖好被子,上好闹钟的发条然后检查窗帘。好几个夜晚我醒来之后都无所适从,周围空荡荡的没有夏的影子。我开始恐惧,我发现自己离开夏之后变得不能入眠。窗外的植物长到了三楼,半掩在窗口就像黑色的人影。
也许这就是宿命。我总是会不自觉地想起她,想象手指抚摸在唱片上粗糙麻木的感觉。毫无悬念的我又在唱片店遇见她。那天下午我蹲在地上一直到双腿麻木,把脸藏在书柜的阴影后面等待穿着男款黑色毛衣的女子。我悄悄尝试用各种音调和语气让我能够完美地说一声“嗨”,最后走到她面前却什么也说不出。她的蓬松长发随意地打成了麻花,细碎的短发不安分地翘起,在阳光下面能看见小小的光点。“嘿。”没想到是她先对我说。“上次,谢谢。”她很认真地说,毫不掩饰地看着我的眼睛。
知道雷诺阿吗,那是我最喜欢的画家。
他的作品总是很柔和很美好,就像跌入了一场梦境。
或者毕加索?那种支离破碎的感觉。
每次摇滚的声音刺痛我的耳膜,我总是会想,这下好了,我就要聋了。
只有把音量开得很大才不会感到受伤,全身都失去了知觉。
安静下来我就会喜欢风笛,干净的声音会让我好像进入另一个世界。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究竟喜欢什么。
她自顾自说着,在唱片柜之间徘徊。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说这么多话。我有些受宠若惊,什么话题也接不上。雷诺阿的画我只有在初中美术课的时候见过,大块大块鲜明跳跃的色彩。现在回想起来会让我想到摇晃的红酒杯和殷红的唇彩。而毕加索的画,我从来用“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臆想”来比喻。一个人想起来的时候会不自觉笑起来。我多有幽默感。我有些为自己打抱不平,这世界真不公平,我怎么会被归类到无趣的那类人里面。多讽刺啊,我自认为幽默感无人能敌。
我为了逃离生活。为了过上瓦尔登式的生活。
这是我所作所为的唯一目的。
人们总是一面逃离一面向其他人显示自己的无畏。
我每天为杂志撰稿,偶尔画些大张的画尝试寄给出版社。我想要为自己办一个画展,出本画册。
那些西装革履的人完全看不懂我的画。
勉强维持生活。她从口袋里摸出皱巴巴的烟,有些不自在地向我借火。是TIME牌香烟,我曾经在杂志上看见过。只是那些言不由衷的文字让我感到恶心。我不想要这种生活。
带我走好吗。
我听见她在我耳边对我说,带我走好吗。
夏是为了逃离城市才选择去远方。我有些担心她。她能不能适应那里的粗粮和肆虐的寄生虫与跳蚤。她会不会丢掉她最喜欢的大衣穿上那里的军绿色棉袄。她会因为春天的花粉而过敏全身长满红疹窝在沙发上打喷嚏,会因为找不到搭配新鞋的大衣一遍又一遍地在地下商场拥挤的人群中穿梭,会为了拍到新年的黎明整整一晚上蹲在草丛里,我找到她时清晨的露珠湿透了她的粗线毛衣。
她有自己的世界,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同时像只不安分的小鹿到处乱撞,让我提心吊胆。
夏离开之后我每天的生活都限制在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偶尔下楼到超市买一打啤酒带上楼来。不需要太大的花销,冰箱里永远不会腐烂的速冻食物和发酸的米饭够我生活很长一段时间。
我们都是在不停地逃离些什么,不停地背叛自己地初衷变得身不由己。
这种生活在不知不觉中持续了很久,我坚信夏有一天会带着大大的行李箱重新出现在公寓门口。
直到我遇见她。
她说,带我走好吗。
或许任何事物都可以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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