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城 阿浪
雪花洒洒的时候,小镇上唯有胡胖子的烤鸭铺热热闹闹。每个经过这儿的人都无法抵住那香味的诱惑,因此生意特别红火。
我出场的时候只裹了件破了好几年的皮夹克。和许多人一样,我也想去买只烤鸭尝尝,可惜我这身皮夹克,无数个大洞小洞却找不到一个藏钱的洞!追溯到一个小时前,我还在开满暖气的房间里惬意地享受着老板谩骂。该死的,就这样把我赶出来了,更倒霉的是刚才过来的时候一不留心把钱跌进了水沟。还好,不算太倒霉,至少碰到了一位同病相怜的兄弟——那条黄尾巴的黑狗。我就跟这位狗兄弟一起蹲在墙角,我想,这位狗兄弟也应当很饿了。
雪越下越大,街道就愈发变的空旷。三十岁的女人拎着一袋东西从狗兄弟的尾巴上踩过,狗兄弟尖叫起来,女人被吓退了一步,她随即阴下了脸:死狗!并从袋子里掏出一团白色的东西砸了狗兄弟一下,狗兄弟嗷呜地叫了声,女人一下子跑远了。
我就把目光落在女人扔下的白色东西上,我发现狗兄弟也把目光落在这上头。我们就一直盯着那东西看,一秒,两秒......
哇——呜——
我俩几乎同时叫出了声,那玩意儿是个包子!我冲它飞奔过去,我的手就要摸到它了——嘿!被狗兄弟叼走了。我扑了个空。
望着狗兄弟飞快地窜进巷子,我恨恨地从雪地里捡了个硬东西掷去,并学着那女人的样骂了声死狗。就在我刚要转头的一刹那,听到巷子那头传来“啊——”
糟糕,不会打错人了吧?怎么办,跑啊!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正往什么地方跑去,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意识,那就是跑。雪花簌簌,飞快的在我眼前晃过。夜色总是令人陶醉,在月光的浇洗下这些雪花显得格外凄美。诶,慢着,夜色——月光——雪花,月夜里下雪?雪夜里有月光?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跑......等等,我是谁?!
请让我理一下思绪:我先是被狗咬,不对,是我被狗追?也不是,是我跑去咬狗然后逃逸?
“嘿!朋友。”一只巴掌拍在后背,把我吓了一跳。
“怎么称呼?”瞅着那一脸毛胡子,我想就算叫他托尔斯泰也没关系。
“我没名字,大伙都叫我毛胡子。”
“毛胡子。”我心里暗暗思度,还有比这更亲切的名字吗?
“先生,您要找工作吗?”
工作?虽然我现在脑子有些迷糊,但我想我还不算失忆,况且,即便我失忆了忘了爹忘了娘也不会把它给忘了。
这位毛胡子先生带我进了一幢旧宅。宅院很乱,足以看出主人之慵懒,但从规格来看,在那年代也不错的宅子了。我猜测这许是某位老爷的府邸,后来家道中落才成了这番景象。
我和他在客厅坐下了。
“先生,您是位旅行家吧?”
“旅行家?”我笑了笑,顿了顿,再点点头,“就算是吧。”
“那好,旅行家先生,您能听我讲个故事吗?”
“说吧,我听着。”
他没像那些说书人一样老套地咳咳嗓子或者拍响堂板,他就直接说了:“从前,这幢宅子的主人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这姑娘爱上了一个穷小子,为了他,姑娘不惜跟父亲一拍两散,心甘情愿地跟着穷小子过穷日子......”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乏味,太老套了。黄梅戏里就有不少雷同情节:一个穷小子爱上富千金,遭女方父母反对,后穷小子进京赶考,中科举(而且还都是状元),从此两家和睦,缔结连理。
毛胡子很投入地说:“当这穷小子得知姑娘已经跟她父亲断绝关系后,他便图穷匕见,露出嗜酒好赌的痞子本性。姑娘好像老天平白无故地送他的一件礼物,既是他的仆役又是他的性奴,同时还成了他泄欲的工具。后来,丈夫因为赌债被人打死,姑娘觉得自己终于解脱了。可就在后事处理完了后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她把这个遗腹子生下来,又拉扯到四五岁。唉——就在那个冬天呀!”毛胡子鼻孔里喷出俩烟圈,咂咂嘴,接着说,“实在太穷了,这女人只能再回到这座宅子,寻求宅子主人的帮助。宅子早就换了个主人,还是她父亲年轻时教过的学生,只是他现在也是债台高筑。但他还算有良心,给了女人一袋肉包子跟一口金碗,那金碗就是她父亲留下的。女人千恩万谢地跑回家,谁知半路上踩了一条流浪狗的尾巴,女人吓了一跳,赶紧扔给它一个肉包子,然后掉头就跑。可能是太慌了吧,她走错了方向,加上雪下得很大,她就迷路了。等她回到家的时候孩子已经饿死了。她痛哭一场,埋掉了孩子。她发现那只金碗找不见了,回去找,却根本找不到。她别无去处,只能回到老宅。父亲的学生已经搬走了,宅子里的几件老家具都还在,没被带走多少。她就在这里住下了,过上了小资的生活。她变的很爱吃包子,每天都要吃掉五人份的包子。纤细的腰变得肥硕,身形也变得臃肿,人们给她起了外号,叫她包子夫人。旅行家先生,您不舒服吗?”
“没什么......”我使劲捂着脑袋,不少画面断断续续地卡在脑海里。
他抛给我几个硬币,这就是你的工作,每天都过来听我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多给你一些。
我说我愿意。他果然又给了我一些钱,还递给我一支钥匙,告诉我这是二楼三号房间的钥匙,并嘱咐我多跟这里的朋友亲近一下。
上了二楼,我并不着急进自己的房间,我打算先去拜访拜访邻居。
于是我遇见了这个女人。
请进。她招呼我进门。
房间打扫的很干净,正中央还摆了张麻将桌,不过桌上摆的是白色的碗碟和包子。女人很肥胖,但举手投足间蕴藏一种书香世家与生俱来的气质,这种气质是后天生活也很难改变的。我总觉得这个女人我见过,女人也觉得我见过她,但我们没多话,就那样心照不宣地坐着,嚼着碗里的包子。我总有些害怕她的目光,她的目光很冷。
门嘎吱一下推开了,走进一个老头。这老头长得很有意思,身子瘦个子高,头发很长统一倒竖,像是被草绳捆扎的一捆草。
“是扫帚老爷啊。”女人不冷不热地打了个招呼。
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随即闭了口。扫帚老爷的目光很和善,似乎我对他曾经有恩。
“来客人了,包子夫人?”扫帚老爷微微一笑,嘴角左边的金牙锃亮地闪了闪。
这回我倒是没笑,只是心里充满了一种压迫感。
“孩子,你从哪儿来?”
“不知道。”
“你看起来像个中国人。”
“说不定中国人是我的身份。”
“看样子这位先生也忘了许多从前的故事。”包子夫人插了句嘴,又接着吃包子。
“慢着,什么味道?——鸭子!是烤鸭子的味道!”扫帚老爷大声疾呼,接着便是翻箱倒柜地找,最后,在衣柜里找到一盘鸭子。“夫人!我不是提醒过你吗,别再让我闻见烤鸭子的味道!”
“嘿!老头,想在这里发飙吗,滚出去!”
“你这母驴子,再告诉你一次,这是我的宅子!”
看到他们莫名其妙的嘴脸大变,我完全能估算出下面的情形,便匆匆走开了。
第二天雪还在落着,推开窗户,雪花便沾到我的掌心,迅速模糊——透明而后消失。接着,我就开始了我的工作,去听毛胡子讲故事。
点了一支烟,吸——吐,毛胡子就开始讲了:“这座小镇以前有个胡记烤鸭铺,老板是个胖子。胡胖子还算年轻的时候——比现在年轻的时候,追求过一个姑娘,但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因为那姑娘是由于追求不到自己喜欢的人,作为报复才嫁给这个最让她瞧不起的男人。可胡胖子的思想简单得很,他根本没去多想就乐滋滋地娶了她。女人生活在她所厌恶的婚姻里,她的脾气愈发变得不可理喻。胡胖子为了女人能过上好日子,每天都起早贪黑地去卖他的鸭子。他在厨房里不断琢磨,做出了许多口味独特令人赞不绝口的鸭子,生意也越来越好,而赚来的钱往往用来给妻子买首饰。但他妻子厌恶丈夫的一身油渍,对他买的首饰根本就不屑一顾。有一回胡胖子发现妻子经过一家珠宝店时,对那柜台留恋不舍。胡胖子看见那个柜台上没有别的东西,只单单放着一枚戒指,那枚戒指确实很漂亮,连他这个外行都看得入迷。他下决心,一定要买下这枚戒指!于是,他更努力地去工作。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白茫茫的街上只有胡胖子一摊熟食铺,他的烤鸭生意非常红火,一整天都没的空闲。他不光是忙着收钱,收钱的同时他看见一个流浪汉跟一条流浪狗饥肠辘辘地蹲在墙角。他很怜悯他们,但他不能走开,他打算卖完这些烤鸭后就去给这狗一些吃的,再给流浪汉介绍份工作。风雪越来越大,人流渐渐稀疏,他的鸭子终于卖完了,他又想起这一人一狗,可那一人一狗都不知去哪儿了。胡胖子叹了口气,他感慨许多人命运之不幸,但随即又觉得自己是多么幸运,有这么好的一个妻子和这么红火的生意。他很喜欢自己的工作,喜欢闻到那烤鸭出炉的香味,他觉得世上再没比这更美妙的了。
胡胖子跑到那家珠宝店,可店门已经关上了。他有些失望地回家。可他没有看见妻子,而且家里的积蓄都不翼而飞了。他开始不安,他担心有强盗入门,他害怕妻子会有危险,于是他赶紧跑出了门。经过一条巷子时看见好多人都围在那里。他赶紧跑过去看,果然看见了妻子。但妻子正趴在一个男人的尸体上哭,而那男人就是那家珠宝店的老板,他头上有伤,像是刚刚被人砸死的。胡胖子全明白了,原来妻子每次在珠宝店前流连忘返根本不是因为那枚戒指!他回到家,一推开门就闻到他熟悉的烤鸭子味,他觉得这个味道很刺鼻,令他想起妻子经常说的‘闻闻你身上这味’。他变得日益消沉,却多出几分上流气质,在气质与忧愁的交合中,他就像一个李尔王与骆驼祥子的结合。后来啊,他就来到了这座宅子,人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诶,旅行家先生,你的手怎么了?”
“没,没什么。”
他笑着给了我一些钱。
我向扫帚老爷讨问他的名字。
他却告诉我,宅子里的人都没有名字,因为大家都忘了从前的记忆。诶,记忆有什么好的呢?”
接下去的一天我就一直惶惶忽忽的。
毛胡子又来给我讲第三个故事了:
“以前有位青年跟一位年轻少艾的姑娘相爱。姑娘像他提出结婚,青年却不想过早涉及男女私情,几次都拒绝了姑娘。后来又不辞而别出国留学。姑娘是镇上的一枝花,追求她的人很多,为了报复青年,她嫁给了一个卖烤鸭的胖子,那胖子大她二十岁。胖子倒还挺得意,娶了这么个姑奶奶!再说那名青年,回国后发现姑娘已经嫁给一个市井之徒,他懊悔不已。他来到这座宅子,找到宅子的主人——他的私塾老师。老师也很惆怅,原来他的女儿竟为个痞子而跟老父一拍两散!不久,老师过世,青年顺理成章的继承了老师的宅子跟珠宝店,同时,出于善心收了一名流浪青年做学徒。但店里的生意也不景气,只够支撑餐饭。后来,由于机缘巧合青年跟姑娘又相见了。当初是姑娘赌气嫁人的,这些年谁也没忘了谁,步入中年的两人又回到了青春时代,他俩再度沉入了爱河。冬天的时候,姑娘向青年提出私奔,永远离开小镇。青年犹豫片刻,答应了。他先是回到珠宝店把店收了。那个年轻的学徒自然不乐意,可青年不愿花太多功夫耽搁,便把学徒训斥一番,赶了出去。轰走学徒后,他匆忙收拾一些细软便关门了。接着,他还要回老宅一趟,这是他老师留给他的,他必须回去再看一眼。看够了宅子,准备出去时正碰上一个姑娘。他认出来了,这正是老师的女儿,他的小师妹。她告诉他,其实她现在的生活也不如意,婚后才知丈夫是个痞子。现在丈夫死了,她又有孩子,孤儿寡母过得很苦。青年叹了口气,可他的现状也不如意。青年就把准备好路上吃的包子给了姑娘,又从柜子里找出那只金碗,这只碗是他老师留下的,现在他把他留给他的它给了她。师妹走了,青年直奔姑娘的去处。两人冒着风雪走在一条巷子里,幽暗处突然窜出一条狗来,他们吓了一跳。惊魂未定,一个硬梆梆的东西飞出来砸在青年额头,他当场就死了。咦?旅行家先生,故事已经说完了。你没什么不舒服的?”
“没有。”
“头不昏了?”
“不昏。”
“手不抖了?”
“不抖。”
“你......”
“你把工钱给我吧。”
工钱?他古怪的笑笑,递给我一支烟。我接过烟,惬意地享受了一口,其实我并不急着他的硬币。他把打火机也给了我。
“从现在起,你就是这座宅子的主人了。我真的累了,现在,我终于能休息了。”
我问毛胡子,宅子的钥匙不给我吗?他说,给你了,你的钥匙跟他们的钥匙长得一模一样,但它可以打开所有的门,而他们的只能打开自己的门。
走出门的一刹那,他又回头说了句:“无法凌驾记忆的家伙配不上‘毛胡子’‘旅行家’这样的外号,他们不够继承这座宅子的资格。”说完,就走了。我紧盯着他的背影,虽然背影很小,但我能清楚地看见他四条生着黑色细毛的腿,以及屁股后面那条黄色的尾巴。而那些硬币都升华成了记忆钻入我的脑海。
这已经是我的宅子了。毛胡子也曾跟我说过,这已经是我的宅子了,我也可以随自己的意思把它装饰得摩登些。当时我只是笑笑,后来我也没怎么去装饰它。
门被敲开了,走来一个中年女人,和每个来到这座宅子的人一样,她也忘记了记忆。看见她手上的金碗,我心里有了盘算。我笑着把她拉进来,和她讲起了我的故事:雪花洒洒的时候,小镇上唯有胡胖子的烤鸭铺热热闹闹.....女人入神地听着,她自然不知道,在她听故事的这段时间外面的光阴已经过去七年。
庞鸿:90
巧妙的圆形结构。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但仍不失为一种有趣的尝试。很多电影也偏爱用这样的手法,因为会带动观众的兴趣参与其中。与其说你很会讲故事不如说是了不起的结构大师。同样的寻常故事,可以因为结构的转换和有技巧的叙述而变得大不同,本文就是很好的证明。
王国英:89
老宅即罗生门?结构非常巧妙,尤其是结尾,具有开放性。这种结构应特别注意讲述的方法和内容,讲求每一环节的相似又不同之处,在讲述方式和侧重点上凸显意义。本文在这方面还有欠缺,并且叙述中略显拖沓冗长。
李杭春:94
看了几遍,终于理清了脉络。这里有两对关系,一对是被”我“砸死的青年与年轻的姑娘(曾嫁给胡记老板的镇花),一对是穷小子(痞子)与老师的女儿(师妹—包子夫人)。有意思的是,毛胡子讲述的故事与”我“遭遇的现实几成镜像,而作者又将事件几度拆散重组,构成了一种别致的叙事狂欢。驾轻就熟的技巧,举重若轻的文字,惊艳啊。
倪一宁:95
叙述手法相当别致,几个人物兜兜转转间的关系,需要耐心梳理,而梳理后却有豁然开朗的感觉。作者把这种很容易混乱的结构驾驭得非常纯熟,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几个故事略显拖沓,可以在相似中写出不同来。而中西方混杂的语言,也略显怪异。
张玉娟:85
为这么努力地在讲故事的方式上追求创新点个赞!
王亚文:90
从容的炫技派,从写作技巧上说娴熟程度让人吃惊,但为了形式,故事的可读性有所损失。
顾葆春:91
结构精巧,看得出花了心思,在这基础上也没有失去可读性
姜动:93
确实读了两遍才觉得理明白了人物关系。觉得这应该是一篇实验文,喜欢这种尝试。
汤沛:90
这些故事似乎都是主人公经历的,但却又好像不是,听故事要七年时间。那么一个看似很普通甚至社会地位很低的主人公为什么会被宅主青睐,选中被当做下一任宅主呢?主人公失忆是从扔了石头后逃跑开始的,而包子夫人也在迷城里面迷了路导致孩子饿死。但是扫帚老爷却没有失忆的片段,而且他还声称自己是宅子的主人,这仿佛说他其实是死去的青年一样?假如是的话,那就说明死去后的他也失忆了。假如不是的话,可能逻辑有点不通顺,扫帚老爷的实际身份又是谁呢?是因为被嫌弃油腻而性情大变爱打扫卫生把宅子打扫的干干净净的胡胖子吗?虽然从对他有恩这句话中可以看出的确是被戴绿帽子嫉妒心极强的胡胖子,不过说是他的宅子有点过分了。或许正是因为主人公是三个故事的交集,所以他成了主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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