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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

作者:阿浪 发布时间:2012-09-22 20:25:19
(我注册的时候是7.13号,错过了比赛感到很遗憾,就照着决赛题目写了篇文章,算是聊表心迹,不为其他)  

 

春城春天春雪

  春雪记得自己是在一个春天来到这座城市。那天雪花簌簌,落满了春城的各个角落。从南以北,无限苍茫。如果此刻你是春城上空的飞鸟,你将会看到整条街道白茫茫的一片,像一张洁净的白纸。然后,你又将看到白纸上面浮现一点朱砂,你的视线逐渐向她靠近,朱砂渐渐扩大,这时候,你就能看清一张年轻姑娘的脸。白色的皮肤,红色的面颊,可爱的像一簇抹着白雪的红梅。

  春雪穿着红色的毛衣,背上一把吉他走进城市。她自远方一个山村而来,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自泥土而出的青草似的气息。她敲开一幢矮房的门,出来个女人,四十好几的模样。春雪进了门,她们说了一会儿话,女人才知她是个乡下姑娘——其实女人早猜到了!有钱人住酒店,一般人住旅店,再不济也住个小饭馆,能来她这儿的十之八九都是穷蛋。女人把她带到楼上。她告诉春雪,这儿还住着一个人,是个小伙,年级和春雪差不多。女人把她带到一个小房间,说,这儿就是你的家了。然后女人敲敲旁边房间的门,年轻的小伙出来了。女人说,东风啊,帮忙收拾一下,她叫春雪,新搬来的。春雪友好地伸出左手,这时她才发现东风的左袖空荡荡的。她急忙像做错事一样缩回手。东风毫不在意地笑笑。然后三个人动手收拾房间,说说笑笑。这儿本来就不是富裕人家,最富余的财宝就是灰尘,最常见的客人是蜘蛛,收拾干净反倒看看起来有些冷清。给床铺好被子后这两人就出去了。

  脱下红毛衣,里边是一件白衬衫,春雪兴奋地躺在床上翻滚。被子柔柔,散发着松软的香味,春雪知道,这是沐过阳光的气味。春雪的家乡多雨,到了每年夏季最热的时候,妇女们就把被子拿出来晒。母亲告诉她,被子在这样的阳光下暴晒一天,一整年都不会发霉。晚上睡觉的时候,春雪像一只不满足的小狗,贪婪地嗅着这股松软的味道。

  蓝色的街灯亮起,淡淡的光线在窗前摇曳。春雪看向窗外,雪已经停了,一团月光浮在云里,朦胧的若隐若现。

  

  第二天清晨,她又披上红毛衣,背着吉他出去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街道上涌动,白纸上面一片花花绿绿的颜色。穿过了这层颜色,又拐了几个弯,春雪见到那座名叫百乐宫的酒吧。早饭的时候房东问起她此行的目的。春雪说,她想当歌手,所以出来闯荡一下。她听说许多歌手就是流浪着流浪着就流浪出名堂来的。于是房东推荐她去百乐宫。百乐宫不光是春城最大的酒吧,而且还是个了不起的音乐基地。这里的歌手工资都高于普通酒吧三倍,而且和许多音乐公司都有所接洽,如果在这里工作的话,对于日后走红多少有些帮助。

  金老板五短身材,挺着个大肚子,一副传统财主的长相。自上到下把春雪打量一番,觉得还不错,就让她试试。这个时候还没开始营业,店员们和老板一边聚餐一边盯着台上的春雪。春雪开始唱了,手指拨弄着吉他,吉他发出旋律,与她的歌声交会在一起。曾经,春雪曾经站在故乡高高的屋脊上唱歌,下面仰着大人、小孩、老人的脸。春雪着了魔似的唱着。春风吹响山林,秋雨打湿湖岸。唱到酣处不时有人跟着和,唱到悲处亦不乏有人小声啜泣。春雪实在是个天才,只是没想到换了个场合就会紧张成这样。三分钟的曲子两次拨错了弦。

  接着,画面一转,切至到东风带着春雪到百花街的情景。

  东风原本是去杂志社签约的,回来后才知春雪工作失利。东风拉起她说:“走!带你去个地方。”于是就来到百花街。

  百花街是流浪艺人们汇聚的场所。东风告诉春雪,现在许多城市都严禁街头卖艺,春城算是网开一面,只允许他们在百花街上表演。每到夜晚,这里便灯火如昼。春雪心里冒出个念头,要在百花街干下去!

  卖艺的第一天,春雪心里多少有些不大自在。这跟在老家不同。她本就有些腼腆,现在她把这种腼腆带到了城市。她小心地拨弄着吉他,不敢唱得多大声。每每有个路人走过,她都下意识地把头垂下,这种举止反倒更让人觉得有趣。于是人家就特意驻在一旁盯着她看,人多了,春雪的声音也就愈发紧张。这时,在一旁看着的东风忽然放声高唱,春雪心里一惊,抬头看了东风一眼,东风继续唱歌,眼神里透着微笑。春雪会意,忙用吉他跟歌声回应东风。入了状态,春雪便唱的出神。她忘了此刻身处何地,忘了眼前的车水马龙,她看到一条河,河的左岸是碧绿的树林,右岸是一座村庄。村庄升起炊烟,炊烟袅袅,飘向天边一抹黄云,黄云里掠过一群鸟儿,鸟儿扑打着翅膀,钻进左岸的树林。来来往往的人多了,他们都围着春雪和东风。一旁表演爵士鼓的几个胖子也入了迷,纷纷停下鼓槌来看春雪和东风的表演。他俩一起把最后一个高音落下时,围观的人群纷纷鼓起了掌,像潮水般响亮。东风拉着春雪,深深地鞠了一躬。

  东风蹬着自行车,春雪侧着身子坐在后面。风很大,东风的左袖在春雪眼前飞荡。东风忽然问道:“春雪,你多大了?”

  “17岁。”

  东风惊讶地说:“才17岁?个子这么高。”

  春雪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问他:“你几岁?”

  东风答:“20岁。”

  春雪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你会骑摩托车吗?”

  摩托车在山区很少见。曾经有个邮差来送信,骑着一部二手的摩托。春雪看的好羡慕,觉得这玩意酷极了。她好想对那邮差说:能让我坐一下吗。可她最终没好意思开口。

  东风狠狠地说:“我最厌恶这东西。”

  在接下来的谈话里,春雪得知东风也是个外出流浪的文艺青年。他原本是学校的高材生,后来被一个爱飙车的摩托车手碾断了左臂。他便戳了学,在家待了半年,突然说要当作家。于是便外出旅行,来到春城。过了一会儿,春雪也告诉他关于自己的故事:

  春雪小的时候母亲告诉她,她是在一个春天出生,那天正好落着雪,所以父亲给她起名叫春雪。春雪没见过父亲,她常问父亲是谁。母亲总说,那年山洪,你父亲为了救人出来自己被淹没了。春雪很漂亮,长到17岁时已然成了十里八铺众所周知的漂亮姑娘。时不时地就有人议论着她的婚事。村里人始终保持着传统的早婚观念,认为姑娘就得趁着年轻早点嫁。因此姑娘一旦到了年纪就会有人张罗这这些,三书六礼下好后,只等姑娘成年就好结婚。母亲起初倒是不急,只是说的人多了,母亲也跟着操心,她感觉春耕就不错。春耕是同村的小伙,比春雪年长4岁。他家原本清贫,好在吃饭的不多,加上春耕勤快,能做活,不久就挣起了家业。不过春雪却不打算这么早结婚。她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名为“天使杯”的民间歌手选拔赛,是她最喜欢的安琪儿小姐举办的。春雪常在电视上看到安琪儿小姐的节目,她总是穿着一件雪白的长裙,在唯美的灯光下载歌载舞。春雪对母亲说她想去外面闯荡,因为安琪儿小姐就是草根出身。母亲同意了。于是春雪就来到了春城。于是就有了今晚的对话。

  夜寂寂的,看不见一个行人。远处钟楼上的指针已过了十二点,路口卖馄饨的老头正忙着收拾摊子。街灯清冷,发出淡蓝的光线,打在雪地上。雪地上是错综复杂的脚印与车辙,自行车从上面碾过,碎了一地的灯光。

  此后的每天,春雪都去百花街上表演。白天虽然人多,但多是匆匆而过,真正赚钱的点还是在晚上。晚上车水马龙,灯火如昼,春雪一个人既是歌手又是老板,常常忙不过来,好在东风每晚都过来帮忙。收钱、拾掇、接送,像个快乐的杂役。——快乐的杂役是免费的。多年后,春雪还常常想起这些个夜晚。

  春雪有时也会和百花街上的其他一人搭讪。那几个打鼓的胖子性格豪爽,常把春雪捧起来转。卖馄饨的老头很客气,常把剩下的饺子或者馄饨拿给春雪。一个月的工夫,就像水融入大海一样,春雪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家族。这个家族里,春雪觉得最另类的两人就是阿浪跟弹琵琶的老头。阿浪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披着蓬乱的长发,穿打着补丁的牛仔衣裤,终日抱着一把电吉他,也不怎么说话。春雪承认,这是个极有魅力的男子。打从来此卖艺的第一天就这么想了。百花街的生意又是也会冷清,但再怎么冷清阿浪的身边都会有几个青年捧场,他们都是阿浪的歌迷。听完阿浪唱歌后,他们不会直接给钱,却会搂着他肩膀,带他下馆子去。艺人们告诉春雪,阿浪是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春城的青年都称他作“流浪的王子”。流浪的王子话不多,却常投出微笑,像清晨淡淡的阳光一样。知道三个月后,不知是啥原因阿浪要走了。多年后春雪回忆起来,只记得那天阿浪一整天都在周而复始地唱着那首《离别的车站》,一边哭一边唱着。傍晚四点半,天色渐暗,他也终于要走了。由于蹲的太久,两条腿僵的发硬,还是由两个青年把他搀起来。春雪发现送行的多是些男青年,其中也有女的。他们一个个地上来与阿浪拥抱,好多人都哭了。上车的一刹那,阿浪真的有太多的话想说......最终,他强忍着,深深地向他们鞠了个躬。告别了三年的舞台,告别了这些既是粉丝又是兄弟的人。车子声声开远,车里车外挥手不断。从没有那对粉丝偶像这么亲密。在那之后,春雪就常常在想,若是哪天自己离开了,会不会也是这番场景?春雪很在乎这些。当然,也有人压根不在乎这些,那个人就是弹琵琶的老头。

  弹琵琶的老头不知姓甚名谁,只是终日拿着把破木吉他唱着《常回家看看》、《钞票》、《昨夜星辰》这些歌曲。他的卖艺某种程度上说更像是乞讨,只是比乞讨略有尊严罢了。——他总是跪在人前,一边唱一边磕头。但你若真说他是个叫花子,那他必定跟你急!当然,春雪对这老头兴趣不大。

  现在,是春城的冬季。

  阿浪走后,百花街上依旧这么繁华。又过了几个静水微澜的日子,直到某天,一个发传单的男孩把“天使杯”的宣传单放到她手上,春雪才意识到自己在这里已经过了快一年了。与此同时,东风也收到了杂志社的信件。那家长期与他签约的杂志社主编去世了,新主编上任后急于找个助理。有人推荐东风,新主编看过东风的文章,觉得很不错,于是寄去了这封信。春雪明白,编辑一本好杂志一直是东风的心愿;东风也明白,春雪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偶像,就像安琪儿小姐一样。东风是个专写青春文学的作者,他常说青春文学最重视的两大主题就是理想与情感。东风显然更为重视前者,而春雪并不清楚自己重视哪个。所以分手那天两人心照不宣,安之若素。是啊,本就没啥舍不得的——他们算什么关系?朋友?不止。兄妹?恋人?都不对。那还是朋友。既然是朋友那就得相互祝愿才对。于是他们在祝愿中分手了。从这一刻起,春雪的主题变得明确:理想。

  海选的结果出来了,春雪很高兴,自己进了复赛。

  复赛的结果出来了,春雪不大满意,自己没进决赛。但她倒也不算很失望,至少她见到了她的偶像安琪儿小姐,并和她拥抱了3秒钟。像3个小时,3个月,3年。安琪儿小姐对她说:“......你只要相信,有梦想就有希望,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天使。”她看着安琪儿小姐,真的好漂亮。她不由得想到那个弹琵琶的老头,同样是演员,为什么差距这么大?

  春雪原本以为今后的日子会很无趣。安琪儿小姐的话也不知道有没有有道理。“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天使”。天使不就代表爱吗?爱不应该是人人皆有的吗,那么为什么还要办比赛来甄选呢?难道爱与天使都是需要竞争的?母亲这阵子频频来信,说春耕还在等着她,希望她能早先回家。她也曾动过回家的念头。家乡有大亩菜畦,种满了油菜花。每年春天,油菜花开得繁盛,像金色的海洋,春雪和村子里的姑娘在这金色的海洋里嬉戏,捕捉飞来飞去的蝴蝶 ;每年春天,山上的积雪化了,一株一株的笋芽儿刺破泥土向上钻,春雪提着凿刀,把刚刚挖出的笋子放进背篓里。每年春天,有燕子回来筑巢了;每年春天,有纸鸢飞到天上去了;每年春天,有隔壁人家的桃花吹到自家院子里来了......每年春天。每年春天!每年春天——春雪好想再回到那些个春天。有时,她恨不得立刻收拾行李回去,可就在她这种念头频频出现的时候,有位不速之客来了。

  金老板五短身材,挺着个大肚子,一副传统财主的长相。他笑眯眯地对春雪说:“姑娘,有兴趣来百乐宫上班吗?”他已经在电视上看到春雪的表演了。

  春雪给母亲回了信,告诉母亲自己还要再打拼一年,如果春耕等不及,那就让他先和别家女孩结婚吧。

  百乐宫的日子过的十分自在,春雪还跟比她小一些的女孩小蓝成了好朋友。小蓝只比春雪小一岁,却比春雪早两个月来到这里。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腼腆,春雪在她眼睛里看到一年前自己的模样。但她又不同于春雪,一年多的流浪生涯,早已让春雪变得成熟。春雪现在是百乐宫的台柱,她也开始拥有许多祝福与掌声。后台最大的化妆间是自己独有的,每晚演出过后,都能看到那里鲜花簇簇。春雪有时也会想起百花街上的朋友,那天她心血来潮地回到百花街。走了一些人,又来了一些人。他们见到春雪都很高兴。冬天人少,那几个打鼓的胖子终究因生意冷清而搬走。春雪发现还少了一人,就是那弹琵琶的老头。她问卖馄饨的老头:“那个弹琵琶的大爷呢?”

  卖馄饨的老头说:“死了。”

  “死了?”

  老头告诉她:“那个弹琵琶的老头家里有个儿子,两年前瘫痪了,媳妇也跑了。为了养家,老头就天天出来卖艺。前不久那老头得了痴呆症,一次回家做饭,火点着了却忘了要做啥,倒铺上就睡。结果半夜的时候房子就着了,他和儿子都给烧死了。”

  春雪还想再说些什么,背后传来摩托车响亮的声音。黑色摩托车从她身边掠过的时候春雪不慎摔在地上。骑摩托的小伙赶紧跳下来扶起她。他的名字叫谷雨。以上便是他们邂逅的过程。

  谷雨是个很阳光的男孩,这种个性让他选择成为一名摩托车手。每天傍晚,轰隆隆的声音在这个城市的四角此起彼伏地响起。春雪作为百乐宫的头牌,总得等到深夜11点才能下班。谷雨恰恰就是这么浪漫的一个人,他总能在春雪从百乐宫正门出来的前一分钟赶到,并提着一碗馄饨和两瓶葡萄酒。吃完馄饨,他们再干完酒,然后他们上街。谷雨的摩托车十分带劲,发起火来咕哧咕哧,在漆黑的公路上奔跑,速度很快,像迅猛的闪电。风从旁边呼啦呼啦地闪过,像巴掌似的扇着春雪的脸。春雪好疼,下意识地把脸藏在谷雨背后。谷雨挺直了背。酒力发作,春雪微微泛起红晕,她抬头看见谷雨宽厚的肩膀。有一瞬间,她把他当成了东风。但她确定谷雨是不东风。东风是个文邹邹的诗人,谷雨却是个追求快感的骑士。繁华的都市里,砌满了红灯绿酒。两个人都醉了,摩托车也跟着醉。摩托车驶过一片街灯丛林,远处闪着光的是一排排银色的斑马线。红星酒店闪着光,银河俱乐部闪着光,快乐酒吧闪着光,能量舞厅闪着光......摩托车一路奔驰,像呼啸的风从城市的街头巷尾穿过。春雪看到了好多颜色。

  红色,红酒的红色,酒吧里的音乐,醉了一夜的芬芳。

  橙色,街灯的橙色,孤零零的路口,昏昏欲睡的光芒。

  黑色,黑夜的黑色,黑漆漆的摩托,黑漆漆的影子。

  深蓝色,夜空的颜色;暗绿色,灌木丛的颜色。红色,一抹红唇的颜色;橙色,一张脸的颜色;黑色,一对眼眸的颜色。醉了,醉了,都醉了。汽车醉了,灯光醉了,床醉了,爱人醉了,酒店醉了。

  春雪醒后,见谷雨正倒在自己床上,一条腿挂在床帮上,不由得吓了一跳。多年后想起这一幕来都还心有余悸。也不知是否失身与他,只是自那以后春雪开始尽量躲着谷雨。谷雨每每来找春雪,春雪都让小蓝出面回绝了他。小蓝原先也常劝春雪与他和好,但都被春雪喝令住嘴,久而久之小蓝也不再多嘴。

  新一届“天使杯”又要开始了。春雪却发现自己的肚子微微向外胀,这令她很惶恐,可以肯定,那晚自己已经失身了。

  大赛在即,金老板希望春雪和小蓝代表百乐宫参赛,无论哪个赢了都是百乐宫的荣誉。春雪显然比小蓝要有优势。不论长相还是歌喉都胜小蓝一筹。虽然小蓝嘴上一直说着“好姐妹”“无所谓”“你成名后可别忘记我”这类避重就轻的话,可春雪心里清楚,她是很想要这个名额的。她也知道小蓝之所以频频说些丧气话是出于内疚。只是小蓝不知道春雪已经知道她和谷雨暗通款曲的事了。春雪早就发现了。

  半个月前,春城的摩托车手办了一场的飙车比赛。有个摩托车手怕追不上前边的,就拼命加速,结果把马路上一个清洁工撞飞了。这事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早就觉得摩托车手的存在具有一定隐患,只是一直都没出过啥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可如今除了这么大事,政府不可能袖手旁观。当即下令,严禁摩托比赛。于是春城的车队解散了,他们的车子也统统被政府收缴。春雪意识到这是个很好的台阶,可以乘此机会跟谷雨和好。要不是发现自己大肚子,春雪是绝不会见他的。于是一段很狗血的剧情展开了:在敲开谷雨房门的前一刻她听见谷雨和小蓝的情话,然后两人亲吻。春雪意识到自己的尴尬,谷雨也有自己的选择权,既然还没正式交往,那谷雨凭啥非她不要?也罢,成全他们吧。要是自己去参加“天使杯”,刚一成名就被报料是个大肚婆,那得多倒牌坊啊!也不能告诉谷雨,他已经和小蓝好上了。在春雪的思想观念里,未婚先孕是极为可耻的,抢别人男人也是可耻的。小蓝并不可耻,毕竟当初是自己先放开谷雨的。自己一个歌手怀孕,这绝对是个大八卦!与其等到肚子大到人家都看得出,倒不如先离开。

  她给母亲写了信,让春耕准备好三书六礼,她这就回来结婚。

  她向金老板告别,向房东告别,向小蓝和谷雨告别。然后,她想要去和百花街上的的朋友们告别。只是,政府为了“美化市容”,已经在一个月前就把百花街清扫的一干二净,艺人们一个不剩,统统离开。他们走的时候都没能和春雪告别,而今春雪也没能和他们告别。阿浪的待遇不是谁都有的。但这些春雪都不在乎了。此刻春雪正坐在火车里,火车在铁轨上奔跑,春雪看见窗外的山川与田野,冰雪消融,万物复苏,这是春天的预兆。

  春雪回到家的时候,正好是立春的第二天。母亲告诉她,春耕已经下好娉了。春耕原以为没啥盼头,打算过了立夏就和邻村的姑娘结婚,那姑娘没春雪好看,也不温柔。现在好了,春雪回来了,皆大欢喜。还有一个不知道算好算坏的消息:春雪的肚子渐渐退了下去——她并没有怀孕。一切都明白了,那晚她只是把初吻给了谷雨,其它的一点都没损失。真是造化弄人,现在这个迟来的消息已经没多大意义了,它唯一的意义就是让春雪不用再对春耕感到内疚。因为今天,春雪已经成了春耕的新娘。

  春雪穿着红色嫁衣,春耕紧攥着她的手,屋外摆着六桌酒席。大家纷纷祝福这对新人。不一会儿,下雪了。有个小孩问,怎么好端端的落起雪来了?一旁的老太太笑容满面地说,这叫“瑞雪兆丰年”,是个好彩头!果然,那一年风调雨顺,庄稼比往年增产了三成。又过了一年,春雪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爸爸给他起名叫南山,希望他能像山一样健壮。

  多年后,东风成为了一家知名杂志的主编,许多国内知名的文学会都少不了他的身影。

  多年后,谷雨成了一家旅店的老板,娶了一个并不漂亮的妻子。他跟小蓝没发展多久。

  多年后,小南山在看到小蓝的节目。现在小蓝已经是当下最红的歌手了,但她从没忘记过春雪,常常去乡下看她。南山指着电视喊道:“快看,妈妈!是小蓝阿姨,她上电视了。”春雪看到电视上的小蓝是多么的漂亮,就像当年的安琪儿小姐一样。春雪有时也会想,要是当年没有那个误会说不定自己现在会比小蓝更出彩。每每想到这儿,春雪就情不自禁地笑了。春耕饶有兴趣地搂着妻子,希望能听到一些城里的故事。春耕没去过城市。春雪说,哪有什么故事呀?春耕疑惑地看着她,怎么,难道不是有啥好玩的,那几年你会舍不得回来?难道你都不记得了?

  春雪当然记得!春雪记得自己是在一个春天来到那座城市。那天雪花簌簌,落满了春城的各个角落,从南以北,无限苍茫......

  


 

 

 

我注册的时候是7.13号,错过了比赛很遗憾,就照决赛题目写了篇文章,只为聊表心迹,没啥多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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