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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怎样看待“两成小学生承认早恋”?

作者:小武 发布时间:2012-10-13 12:27:09

   案例

    11岁的晓杰回忆,首次跟萌萌告白是二年级,两人在学校操场上玩单杠。晓杰憋了半小时才对萌萌羞涩地挤出一句:“我很喜欢你”。就这样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萌萌大方地承认是晓杰的女朋友,还表示两人长大后会结婚。

 

   背景资料

     近日有媒体随机采访武汉三镇的80名小学生,其中54人表示同学间有“谁喜欢谁”的绯闻,14人承认有恋爱对象,约占访问对象的两成。长得漂亮、性格温柔、成绩优异成为小学生“恋爱准则”的三大标准,不少小学生喜欢他人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她漂亮”、“因为他帅”。

 

  微调查

  逾七成网友表示小学喜欢过同学

  在新浪微博上,一条题为“你小学时喜欢过同学吗”的网络调查受到网友们的热捧,截至昨日18时30分,共有16671名网友参加了投票。

 

  网友观点

  “早恋”一词应慎用

  调查结果一出,不少网友在微博上为孩子们“喊冤”,认为这种情窦初开式的好感不应该被冠以“早恋”之名。@佛光普照黄小迅说:早恋这个词应该慎用,小孩子从一开始排斥异性到对异性开始憧憬是很正常的一个过程,谁没喜欢过班里那时的一些女生呢?@天天都happpy也表示:“这种懵懂的喜欢并不是爱情,而只是纯粹的对异性的好奇跟好感而已!也不能算恋爱,叫早恋有点牵强啊!”@母老虎哇唔调侃道:“那只是叫喜欢而已。喜欢也叫早恋?我小学喜欢过苏有朋,哈哈!”

  @dancingirl认为,那时只是很纯粹地喜欢一个人而已,完全跟爱无关,但也不能说这种喜欢不值一提,毕竟学校这么多人,男生女生总会有小打小闹,不经意间总会有懵懂的情绪在里面。@牛奶跟oreo是绝搭说:“小学生只是用喜欢表达两个人的感情好,仅仅只是友谊。家长也没必要太紧张。我一个上幼儿园的妹妹都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全家笑翻了。”

  甚至有网友提出应该废除“早恋”这一说法。@桌子同学说:"早恋"这个词真的该废除了。欣赏喜欢异性发生在任何一个年纪都是自然的事情,而相信最初懵懂的喜欢也都是与情欲无关。倒是早恋这个词赋予了这种喜欢欣赏和亲近过于成人化的暧昧。别让一个模糊的词,毁掉孩子纯洁的必须的成长过程。”

  网友大晒“当年情”

  有不少网友面对这个话题,开始回忆起自己小学时候的“恋情”。@金孜懿KK说:“那个女生是我四年级的同桌,我是宣传委员,她是劳动委员,她送给我一本印有她名字的《哆啦A梦大冒险》,还送过我一支橘色的水笔,那支笔我一直用到初三”。@红星闪闪的河东则说道:“小学我暗恋过班里当学习委员的小男生。就盼着数学老师写一黑板题,眼神不好的他搬凳子坐我旁边来做题,正好让我多瞄几眼,别提多开心了。不过真正恋爱却是在大学毕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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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你是如何看待小学生早恋滴泥?[em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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